新華網太原6月5日電(記者劉雲伶)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日前明確表示,為確保高考的公平、公正,在評卷過程中,對違反紀律、差錯較多、不負責任的評卷教師和工作人員,將隨時解聘,並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據了解,山西省今年高考評卷工作仍將採用分科設點、分別評閱的辦法進行,客觀卷評閱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具體組織實施,主觀卷評閱工作由設點高校具體負責。
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規定,評卷人數由各設點高校確定,有關高校和中學要推薦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高考、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從事本學科(專業)教學3年以上的現任教師參加評卷,評卷教師相關材料報省招生考試中心審核。
責編:王壹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