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4月04日 16:52 來源:工人日報
[內容速覽]3月25日,就業促進法草案(以下稱草案)公佈,引起了大學生們普遍關注。對於這個草案,他們提出了很多具體建議,希望能在立法時給予考慮。 |
又到一年求職時。即將畢業的大學生們為找工作疲於奔命,就業難成了他們心中的隱痛。3月25日,就業促進法草案(以下稱草案)公佈,引起了大學生們普遍關注。對於這個草案,他們提出了很多具體建議,希望能在立法時給予考慮。
“戶籍歧視”讓人作難
草案第二十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年齡、身體殘疾等因素歧視勞動者,這給在求職時屢遭限制的大學生們帶來了福音。
採訪中我們發現,戶籍也是制約求職的一大因素。來自蘇北的湯茂芳南京醫科大學護理專業畢業後想在蘇州找份護士工作,卻屢屢被拒。“他們一看我不是本地戶口,連簡歷都不收,直接説不要外地人。”戶口的限制讓小湯無可奈何。不少大學生都表示遭遇過戶籍歧視。今年濟南大學畢業的宋廣玲是淄博人,從2月份到現在也沒有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許多用人單位都要求求職人員必須是本市戶口,這讓我十分作難。我覺得,這是一種地方保護和地域歧視。”朱廣玲説。
建 議:
按實力招聘人員,不以地域為限,給求職大學生公平的機會;有條件的單位應解決戶口問題,勞動合同應規定解決戶口的最低年限。
取消身體設限
“個矮真的就是二等殘疾?”身高一米六不到的邱磊(化名)對筆者抱怨道。據他講,因個頭問題,他已經第七次被用人單位拒絕了,如今對找工作“灰了心”。採訪時我們發現,用人單位以貌取人的現象相當普遍。北京林業大學2006屆畢業生王波(化名)説:“身體方面的歧視不僅讓我找工作屢屢碰壁,而且自尊心還受到了傷害。”
建立單位用人信譽檔案,接受社會監督。用人單位應出臺領導行為規範和員工行為規範,規定不得歧視應聘者,對信譽度低的單位及其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處罰,對信譽度高的單位採取稅收優惠等激勵措施。社會各界也應給外表不佔優勢的人更多的關懷。
免費措施備受期待
對草案第四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為勞動者提供六項公共就業服務,大學生們表示歡迎。
“如今工作難找,分散‘投資’,多處撒網,才有可能碰上好運。”蘭州大學藝術設計專業的趙紅艷説,“一場接一場地跑招聘會,不到半年,光交通費、門票的花費就超過了1000元。”蘇州大學四年級的張麗君稱,今年3月去上海應聘時被黑仲介騙了500元的手續費。她認為,政府免費提供崗位供求、市場工資指導價等方面的信息、免費提供職業指導及職業介紹服務、規範職業仲介活動等都很有必要。
簡化應聘程序,期望人才市場門票免費,政府多提供一些具體的、實在的免費服務,切實減輕大學生求職的經濟負擔。同時,規範職業仲介的經營活動,加強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提供虛假信息的職業仲介。
盼望建立大學生培訓中心
大多數用人單位招聘時,都列有“有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要求,這對很多前來應聘的大學生來説,既無奈又茫然。“剛畢業哪有那麼多年的工作經驗啊,招聘單位的條件太苛刻了。”山東青年幹部學院新聞專業的王列説,“我們需要正規的職業培訓,這樣可以提高我們的就業能力。”
有關部門應建立適合大學畢業生的職業培訓中心。同時,高校也應負起責任,如設置相關課程、定期舉辦職業規劃和求職培訓講座等,讓大學生在校期間就注重實踐,提升就業能力。
實習見習應有保障
來自北京聯合大學電子商務專業的周玲,幾經週折才勉強到一家超市實習。採訪中她告訴筆者:“對一些實踐性較強專業的學生,學校應多和用人單位建立合作關係,提供相關的信息和經費支持,實習畢竟關係到馬上來臨的就業。”
蘭州大學《就業指導》指導老師趙鵬飛認為,類似新聞傳播、廣告設計、臨床醫學、旅遊管理等專業學生的實習、見習應該有所保障,以更好地促進大學生就業。
相關部門應建立一批基地,吸納大學生實習、見習。大力倡導和支持大學生通過實習、見習,積累職場經驗,拓寬就業渠道,提升就業能力。學校對教學計劃內安排的專業實習,應該報銷部分費用。
責編:王壹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