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頻道8月12日消息:
6月27日,“蓮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的13層7號樓整體倒覆,致一名作業工人當場被壓死亡。這起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後,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出幹警提前介入事故調查。現經查明,事故因盲目指揮趕進度,從而一邊挖基,一邊在緊鄰建築物短時間大量堆土,造成大樓兩側的壓力差使土方産生水平位移,過大的水平力超過了樁基的抗側能力,導致7號樓的整體傾倒。今天,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將張志琴等7人批准逮捕。
承辦檢察官認為,在生産、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符合我國刑法第134條規定,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本案中,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志琴及工作人員秦永林、上海眾欣建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任董事長張耀傑及工作人員夏建剛、陸衛英,無業人員張耀雄和上海光啟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兼“蓮花河畔景苑”總監理喬磊等7人在“蓮花河畔景苑”在建的13層7號樓整體倒覆,致一名作業工人當場被壓死亡的重大事故中負有直接責任,閔行區檢察院為此作出上述批准逮捕的決定。
相關鏈結:
責編:閆彬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