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駕車、駕車不喝酒”,這句話幾乎人人知道。今年以來,(上海)交警部門針對酒後駕車展開了嚴厲打擊,從4月15日至今,已查處酒後駕駛2萬餘起。
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一年內兩種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但酒後駕車肇事事故仍屢屢發生。
8月6日晚上,現年27歲的肇事司機高某酒後駕駛一輛寶馬車,將年僅4歲的兒童小帆帆撞飛死亡。事故車繼續衝過T字路口馬路中央的綠化隔離欄,迎頭撞上路上正常行駛的別克車,車上的3人不同程度受傷。
8月9日深夜11時左右,一輛麵包車在浦東雲山路、金口路口,將51歲行人王玉霞撞倒在地後加大油門逃逸。這輛麵包車從雲山路躥出後,將一輛大眾出租車撞飛繼續逃逸,直到再次撞車造成麵包車前車輪胎被撞壞,這才被周邊市民和司機攔下。浦東警方表示,肇事司機係酒後駕車。
5月22日晚零時許,一輛東南得利卡麵包車在行駛至青浦區青安影院附近時,突然撞向了路邊的四名行人,其中一人僥倖躲過,另三名行人中一名年僅17歲的男孩當場死亡,另一名年輕男子搶救無效死亡,一女孩重傷。事故發生後,肇事車輛逃逸至青安路盈港路路口時,又與一輛遇紅燈停車等候的小客車相擦,儘管小客車的車主呼喊示意,但肇事車輛仍猖狂逃竄。青浦警方接到報警後在青浦區範圍內全面布控,終於將駕車者慶某抓獲。測試表明,慶某血液酒精含量竟然達到..47毫克/毫升,屬於醉酒駕車。
為何酒後駕車釀成的事故如此之多?記者就近期發生的酒後駕車肇事事故,採訪了相關部門和當事人。市交警總隊一位專職處理事故的警官告訴記者:人類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0.5毫克/毫升,發生車禍的幾率比平時大3.5倍;超過1毫克/毫升,車禍幾率比平時高7倍;超過1.5毫克/毫升,車禍幾率是平時的26倍。人體內酒精含量超過1.5毫克/毫升,代謝時間約10小時,這意味著大量飲酒後即使經過睡眠,仍有可能處於“酒後”狀態,“宿醉”也將影響駕駛員安全行車。
究竟是酒的誘惑難以拒絕,還是駕車者不拿法律當回事?一位交通安全專家認為,酒後駕車的原因有多種,一是我國民間酒風盛行,有“無酒不成宴”之説。婚喪大事、家人團聚、朋友聚首、同事溝通,再加上生意往來等,均離不開“酒”,似乎沒有酒就熱鬧不起來。二是“情面難卻”。在熱鬧場合如果不喝點酒,面子上過不去,主人和周邊的人也會再三勸酒。三是自恃酒量好,認為酒後駕車不會影響自己的“車技”。四是抱“僥倖”心理。有些駕駛員甚至總結出交警檢查酒後駕車的規律:“查酒後駕車一般都是在熱鬧路口或幾個高架路口,如果酒後駕車儘量走支小馬路,就不大會被查到。”此外,法律對酒後駕車的處罰,也顯得過於寬鬆,懲戒效果不明顯,起不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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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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