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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治理論文抄襲如何“零容忍”?

 

CCTV.com  2009年08月07日 04:4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日報  

  治理論文抄襲,高校管理者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拿出魄力,不僅要在態度上,更要體現在行動上,嚴懲違規者,真正做到“零容忍”

  論文抄襲是我國高校系統的一大頑疾。近日,就“校長論文抄襲”事件,當事人武漢理工大學校長周祖德竟然表示“完全不知情”。這一事件早在2008年底便被披露,但這並沒有影響周祖德進入中科院院士增選候選人行列,其博士生也沒有被立即取締獲得學位的資格。類似的還有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抄襲事件,當事人最後只是道歉了事。

  這不禁讓人想起教育部負責人今年3月提出的“零容忍”政策——對學術不端行為要像體育界反興奮劑一樣,不護短、不姑息、不手軟。人們自然要問,為何在“零容忍”政策提出來之後,這些抄襲者還能被“容忍”?更有甚者,抄襲現象非但沒被遏制,反而變本加厲?

  對於論文抄襲屢禁不絕的原因,人們有很多解釋,例如急功近利的學術風氣、學術道德的淪落、數量化的科研評價機制,等等。這些解釋不無道理,但又不切根本。就當前來説,懲戒不力是最主要的原因。

  在西方學術界,論文抄襲的現象同樣存在,但懲罰措施非常嚴厲。解雇或辭職是抄襲者的唯一結局,而且各大基金會的大門也將對他們關閉。倘若涉及經濟問題,司法部門還會介入。因此,論文抄襲是一種高風險的行為,鮮有人敢闖雷區。嚴厲的懲罰措施能凈化學術界的研究風氣,維護正常有序的學術競爭生態。在我國學界,由於懲罰不力,抄襲行為是“低風險”的,同時又是“高回報”的,有人通過抄襲獲得了學位,有人則通過抄襲獲得各種各樣的獎勵和基金贊助,以身試法者自然就前赴後繼、絡繹不絕了。

  有力的懲罰措施需要由專門的機構來負責。在美國,各大學一般都有負責學術紀律審查的專門性機構,對抄襲和造假的師生進行審查和處理。在大學之上,美國還成立了專門的研究誠信辦公室,負責處理全國的學術不端案件。美國國會更在1993年成立了專門的研究誠信委員會,負責相關訴訟的聽證。

  反觀我國,大學與教育管理部門在懲罰論文抄襲行為時,在懲罰力度和制度建設方面都有欠缺。在打擊論文抄襲的行動中,人們往往看到的只是輿論監督和同行監督的力量。誠然,我國已有一些高校在學術委員會之下設立了學術道德委員會,但屬於虛體機構,僅備應急之用。隨著學術不端行為越來越多,這種虛體性的機構似乎已經不能滿足學術治理的要求。

  論文抄襲不僅腐化學術研究的風氣、造成惡性的學術競爭、破壞良好的學術生態,而且極大地損害我國學者的國際形象,因此需要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進行徹底的整治。治理論文抄襲,必須“動真格”、“下猛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理手法只會姑息養姦,進一步惡化學術生態。高校管理者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拿出魄力,不僅要在態度上,更要在行動上,嚴懲違規者,真正做到對論文抄襲的“零容忍”。 (孫嘉木)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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