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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時捷肇事案”肇事者被提請批捕

 

CCTV.com  2009年08月06日 22:1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杭州8月6日電(記者余靖靜、馮源)杭州市公安局6日下午召開新聞通報會,稱市公安局已經于當天對“84”交通肇事案肇事者魏志剛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根據案情通報,該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馬芳芳是在橫穿馬路時距斑馬線南側10米左右處被肇事車撞上身亡。

  8月4日晚9時26分左右,杭州市民魏志剛駕駛保時捷越野車,在市區莫幹山路由南向北行駛到莫幹山路111號附近時,撞上橫穿道路的少女馬芳芳,馬經醫院搶救無效身亡。有媒體報道稱,馬芳芳是在斑馬線上被撞身亡的。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通管理局局長趙野松在新聞通報會上説,根據3名現場目擊者(均係機動車駕駛員,其中1名是出租車司機)的證言以及肇事者魏志剛本人的供述,肇事車行經肇事地點的車速超過了該路段的最高限速。到底當時車速是多少,交警部門已委託質監單位組織有關專家進行鑒定。同時,通過現場勘驗、調取電子監控視頻和詢問現場目擊者,證實被害人馬芳芳在橫穿馬路時距斑馬線南側10米左右處被肇事車撞上。

  趙野松説,魏志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酒後駕車且超速行駛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馬芳芳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刑事訴訟法第66條、69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已于當日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據介紹,8月5日晚,杭州重點對酒後駕車、醉酒駕車、超速行駛和行經人行道不按規定避讓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檢查。截至當晚22時30分,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621起,其中酒後駕駛21起、超速47起、違法記錄5次以上且未接受處罰的75輛、工程車交通違法行為37起。

  趙野松表示,在公安交警部門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持續大力整治的情況下,一些機動車駕駛人仍未受到震動,依然存在僥倖心理,繼續頂風違法。交警部門呼籲,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要共同擔當社會責任,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同時,也告誡執迷不悟者,繼續頂風違法,害人害己,必將受到法律懲處和輿論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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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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