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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曹縣青年發帖舉報鎮書記被訴誹謗真相調查

 

CCTV.com  2009年07月27日 10: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從去年的“高唐網案”到今年的“王帥案”、“吳保全”案,再到剛剛發生的“山東曹縣帖案”……頻頻發生的網絡誹謗案,讓很多人認識到法律在適用性上的缺位。日前,本報記者趕赴山東省曹縣,見證了發帖人段磊獲釋及有關部門處理此事的全過程。採訪中,記者感受到了曹縣有關部門知錯就改、快速處理事件的良好工作作風。此外,本報記者還獨家採訪了案件的各方當事人,以求盡最大可能還原這起網絡帖案的真相。

  鬧得沸沸颺颺的“山東曹縣帖案”,繼7月24日淩晨段磊獲釋後,又有了最新進展:25日下午,曹縣有關部門已對辦案機關的7名人員進行問責。

  據悉,曹縣監察局對縣公安局案件審批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縣公安局作出決定,對案件審核人員和主辦人員分別給予警誡一次。縣檢察院作出決定,對偵查監督案件審核人員和公訴案件承辦人員暫停執行職務,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對公訴案件審核人員和偵查監督案件承辦人員責令檢查,通報批評。

  今年2月初,山東匯銀置業有限公司員工段磊,以《寫給省委領導的一封舉報信》為題,在天涯社區、新浪博客和百度貼吧連發6篇帖子。帖子稱,山東省曹縣莊寨鎮鎮委書記郭峰大量貪污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親戚朋友強攬工程;長期包養情婦;其子郭某經營KTV並販毒吸毒賣淫嫖娼。

  帖子發佈十幾天后,獲知情況的郭峰向當地警方報案。2月25日,警方將發帖人段磊刑拘。4月4日,曹縣人民檢察院以帖子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為由,批准逮捕段磊,並於7月6日對段磊提起公訴。7月17日,曹縣人民法院以“涉及隱私”為由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此事經媒體披露後,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7月24日淩晨,“曹縣帖案”態勢突然發生“逆轉”———曹縣檢察院以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不宜公訴為由撤回起訴,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處理;曹縣公安局則以不宜羈押為由撤銷了該案。因網上發帖涉嫌誹謗鎮黨委書記而被羈押149天的段磊因此獲釋。

  發帖人段磊:“給我扣的帽子是不是太大”

  7月24日淩晨3點20分左右,在檢察院、法院、公安局連夜辦完釋放手續後,記者見到了從看守所出來的段磊。半夜時分在看守所被叫醒的他,看上去略顯疲憊。

  段磊説,他今年28歲,在山東大學自學的法律專業,專科畢業後,在濟南一家單位上班,目前是山東匯銀置業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出事之前,他在這家單位工作還不到2年。

  段磊説,當時自己是在叔叔段強(段磊本村的一個叔叔,山東匯銀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的授意下發的帖子。他沒有想到,自己會因為發了幾個帖子而付出這麼大的代價。

  交談中,段磊的聲音特別低沉。對於記者關於帖子真實性的提問,他表示,剛被放出來,腦子很亂,這些事暫時不方便透露,並表示需要兩天時間調整一下。

  當談到對此事件的看法時,段磊對記者説:“給我扣的帽子是不是太大?郭峰是鄉鎮領導,難道就因為一個領導的一點傳聞,導致失去許多招商項目?這個説法是否太誇張?真能‘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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