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試點城市都留下了一個共同的懸念:在申報官員大筆一揮寫上“沒有收禮”的時候,紀檢系統對申報的審核結果如何?
繼年初浙江慈溪和新疆阿勒泰率先公開官員財産申報情況後,近日,四川宜賓也在高縣試點推行基層領導幹部家庭財産收入登記制。
而且,湖南瀏陽市紀委有關人士日前表示,當地年內將借鑒“慈溪模式”和“阿勒泰模式”,推行官員財産申報制度。如果最終得以實施,將是全國所有試點地區當中申報和公開得最徹底的。由此,官員財産的不透明現狀再次牽動民眾神經。
據查證,我國最早提出“官員財産申報立法動議”是在1988年,至今尚未形成全國性的、正式的官員財産申報和公示制度。現在的主要制度是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和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副縣(處)級以上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從反腐敗的角度看,由於是內部申報,且容易流於形式,這兩個制度作用有限,比如2003年~2008年,全國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線索70%來自群眾舉報,而極少通過發現收入瞞報和重大事項隱瞞的途徑查辦大案。
人們還沒有天真到以為腐敗官員會如實申報的地步。財産申報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為官員的財産合法與否提供一個可度量的指標體系,如果用一個公式來表示,那就是用官員實際所擁有的財産減去他所有的合法收入,如果小于或等於零,證明他的財産合法;如果大於零,則有部分的財産來源不明,可以推定為非法所得,即使沒有發現非法所得的來源,亦可定罪。
有紀檢官員曾經對筆者説,他一直懷疑當地建設系統的官員有重大腐敗行為,因為公路建設質量之差已是眾所週知,但苦於沒有明確理由和明顯證據,無法啟動調查。如果有健全和透明的官員財産申報制度,一旦獲得瞞報的線索,則紀檢系統就可以迅速展開調查——安全事故瞞報要打擊,官員財産瞞報更要打擊。
官員財産不透明的最大弊端就是為部分官員的貪污腐敗提供了最好的保護傘,因為他無需為自己鉅額的貪污受賄所得進行辯解和隱藏,即使富可敵國,依然可以“臺上孔繁森,台下王寶森”。當貪官無需過於掩蓋自己的非法所得時,清官同樣沒有證明自己清廉的“證書”。
雖然試點城市的官員都參加了財産申報,但是根據一項調查顯示,佔很大比例的官員不贊成推行這項制度。可以想見,腐敗官員規避財産申報制度的花樣:如果要求公佈配偶和子女的情況,那麼把財産再轉移到“特定關係人”;如果沒有“特定關係人”,那我就發展一個……所有試點城市都留下了一個共同的懸念:在申報官員大筆一揮寫上“沒有收禮”的時候,紀檢系統對申報的審核結果又能如何?
客觀而言,在一些行業或地區,腐敗已經是潛規則或者説“上了軌道”。這正是官員財産申報制度的最大敵人。徹底推行這個制度,就意味著開始將某些地方的官員腐敗現象“翻個底朝天”。接踵而來的是,更加踴躍的民眾舉報,更加頻繁的人肉搜索,更多的窩案、串案,更加複雜的“查,還是不查;查,查到什麼程度”的權衡……
好制度從虛到做實,從形象工程變成固本強基工程,固然有風險,但回想一下2003年SARS流行前後政府政策的變化,啟發就不言而喻:越是公開,政府就越能夠贏得民眾的信任,越是遮掩,就越適得其反。
再困難的改革,政府都挺過來了,如今,還有什麼比增進政府和官員的公信力更重要的事呢?(翔宇,媒體評論員)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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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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