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逸梅)近日,教育部下發通知,決定對普通高等學校(含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進行清理審核。
根據通知,從2010年起,只有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少數經教育部審核同意的高等學校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限定在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和“211工程”建設高校範圍內。
另外,只有列入藝術設計傳媒大類(包括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廣播影視類)的高職(專科)專業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通知明確,清理審核工作涉及的院校為經教育部批准、備案的具有實施本科層次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涉及專業為在2009年(含)以前舉辦並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
教育部將於2009年10月底前公佈此次清理審核結果,以及從2010年起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院校及相應專業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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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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