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13日在全軍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根據中央軍委頒發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年底前將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據總參謀部軍務部副部長楊養申介紹,這是自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後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制度調整。據介紹,新的士官制度改革主要有7個方面。其中,將提高中高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
■ 七大改革
一 增加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
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士官編制數,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力量。
二 調整士官結構比例
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級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初級士官數量。
三 調整士官軍銜制度
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稱謂由低至高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四 改進士官選拔辦法
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數量,運用信息技術手段註冊認證士官身份,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五 完善士官培訓體系
首次選取的士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陞中級、中級晉陞高級的士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
六 健全士官管理體系
建立有條件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鑒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劃。
七 調整士官工資待遇
提高中高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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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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