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石家莊7月10日電 (記者 俱凝搏)10日,中共石家莊市紀委、中共石家莊市委組織部、石家莊市監察局通報一起由縣城管監察大隊亂收費引發的行政問責事件,該縣城管監察大隊被撤銷的同時,該縣縣委副書記因不作為亦被免職。另有一副縣長被行政記過,該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被責令作出檢查並進行通報批評。
據石家莊市監察局局長張治春介紹,元氏縣亂收費事件發生後,根據有關規定,經石家莊市委常委會研究,免去夏生華元氏縣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並由元氏縣委提請縣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其元氏縣縣長職務;經市監察局研究,市政府批准,給予元氏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張慶志行政記過處分;經市委研究,責令元氏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孔憲國作出檢查並對其通報批評;經元氏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給予原縣城管監察大隊大隊長張志民撤銷黨內職務、行政職務處分;經市紀委、監察局研究,責令元氏縣依法對該縣城管監察大隊予以撤銷;其他相關單位和人員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元氏縣紀委、監察局給予責任追究。
據介紹,元氏縣城管監察大隊是1998年10月成立,屬臨時機構,由縣公安局幹警張志民任大隊長。該大隊自2005年7月開始對停在元氏縣文化宮廣場的“村村通”客車違規收取每車每月30元的停車費。2009年5月22日,城管監察大隊大隊長張志民擅自將停車費標準提高到90元,並派人在停車場出入口強行收取。27日,張志民又安排人員在停車場採取車堵人堵的方式,強行收取停車費,造成停車場出入口長達9小時的圍堵。6月1日,張志民再次派人在停車場攔堵,強行收費。
張治春説,事件發生後,元氏縣政府主管領導、主要領導不重視,不負責任,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處置不力。在全市幹部作風建設年活動紮實推進的形勢下,元氏縣發生的這起亂收費案件,是嚴重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在該事件中,元氏縣政府不作為,致使該縣城管監察大隊亂收費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制止,在社會和群眾中産生了很大的不良影響。他希望廣大黨員幹部從中吸取深刻教訓,要嚴格遵守各項紀律要求,認真執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確保政令暢通。(完)
相關鏈結:
責編:趙德禮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