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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今將開庭決定是否第三度延押陳水扁

 

CCTV.com  2009年07月10日 02:0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專題:陳水扁深陷弊案被裁定羈押

  中新網7月10日電 由於陳水扁羈押將在7月25日屆滿,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將在今天(10日)召開延押庭,決定是否第三度延押陳水扁。

  據台灣媒體報道,聽取陳水扁、公設辯護人及檢方的意見後,法官再著手撰寫裁定書,延押與否的結果最快下星期揭曉。

  從6日至10日,陳水扁涉及公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檢方追加起訴的兩項索賄案連續開庭,法院特地排定其中4天,讓其與部屬和兒子陳致中進行了對質,扁自始至終保持緘默。

  同樣作為被告的扁妻吳淑珍,因痔瘡復發出血,引發低血壓、嗜睡等症狀,9日被緊急送醫,目前意識清楚,仍在住院觀察中。由於時值延押庭前一天,也引發國民黨“立委”邱毅質疑,“悲情戲要很高潮!”

  另據悉,因增列為偽證罪被告而被境管的扁女陳幸妤,8日已將戶口遷到高雄市。陳水扁此前曾寫信給馬英九“求救”,馬公開回應説,體會父親愛女心切的心情,但不能干預司法。

  特偵組依涉嫌貪污及洗錢罪起訴陳水扁,去年12月30日台北法院依涉犯重罪、有逃亡及滅證串供之虞,裁定羈押陳水扁但不禁見。北院今年3月3日和5月11日先後裁定延押2個月。

  按照島內相關法規,犯最重本刑10年以下之罪的被告,審判中羈押不得超過3個月,若法院認為有繼續羈押必要,可延長羈押,每次不得超過2個月,延押以3次為限。但陳水扁被控多項貪污犯行,而且最重本刑為無期徒刑,若法官認為有必要,即可延押,不以3次為限。

  雖然陳水扁四大弊案已接近審理的後半段,但全案還沒有辯論終結。特偵組為了讓扁案一審儘快宣判,已決定在判決後才偵結二次金改案,再追加起訴兩項收賄重罪。一般預料,陳水扁至少還會再被延押兩個月,直到全案宣判。

  由於挺扁團體不斷威脅陳情抗議,特偵組也是壓力上身加快偵辦進度。陳水扁本人的態度極度悲觀,聲稱對於延押庭已經做好心理準備,認為自己會“被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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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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