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7日電(王文碩、楊維漢)“考慮到涉及世博案件的特殊性,為有利於統一裁判標準,統一法律適用,公正高效地處理好相關案件,我們決定在浦東新區法院成立世博法庭,統一負責受理、審理、執行世博會舉辦和撤展期間發生在世博園區內的一般民商事案件。”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志先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于北京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向新聞媒體發佈了上述信息,並介紹了上海法院為2010年上海世博會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準備情況。據了解,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實行新聞發佈月度例會制度以來,首次邀請地方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進行新聞發佈。
沈志先還透露,上海法院為世博會建立專項審理制度,對涉世博案件實行指定管轄、集約審理。指定浦東新區法院管轄舉辦和撤展期間園區內發生的各類刑事、知識産權和行政案件,但依據法律規定由中級法院以上管轄的除外。園區外發生的各類涉世博案件則按照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法確定的管轄原則由相關區、縣法院或中院歸口受理,並由專項合議庭審理。在高級和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專項合議庭負責審理涉世博案件,發揮集約審理效應。
平安世博,司法相隨;和諧世博,公正相伴。沈志先表示,為2010年上海世博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上海法院工作的一個重要著力點。因此,準確把握“保世博”大局對司法工作的要求,在廣泛徵求意見、反復修改論證的基礎上,最終形成了《上海法院積極服務保障2010年世博會若干意見》。
沈志先介紹,《意見》在基本原則上,強調必須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公平公正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堅持尊重世博慣例原則,善於依法運用世博慣例和規則處理涉世博爭議;堅持利益衡平原則,妥善協調各方權益;堅持高效便民原則,不斷提高訴訟效率,方便中外當事人訴訟;堅持公開透明原則,不斷強化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
在總體工作要求上,沈志先表示,上海法院強調必須強化大局意識,正確處理好公正高效完成審判任務與積極服務保障世博之間的關係,加強對服務保障世博新情況、新問題的前瞻研究;必須強化責任意識,完善工作機制,不斷適應世博要求;必須強化服務意識,結合區域實際,落實、細化、創新服務世博舉措,擴大服務世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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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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