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三日電(記者 劉育英)央行三日傍晚發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該規則自發佈日起開始實施。
實施細則共三十條,詳細介紹試點地區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管理規則。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銀監會二日發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啟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
央行副行長蘇寧表示,《辦法》的出臺旨在促進貿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順利進行,規範試點企業和商業銀行行為,防範相關業務風險。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城市為上海、廣州、深圳、珠海、東莞,境外暫定港澳地區和東盟國家為首批境外試點地域。
六月二十九日,央行與香港金管局簽訂補充合作備忘錄,雙方同意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貿易結算業務進行監管並相互配合。有媒體猜測香港或成境外試點首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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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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