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就要辦過戶了,誰知道出了這麼大的事!”
肇事車蘇ATH900車主省檢察院副處級幹部王雲剛現身答疑
“本來,我已經和張明寶約定,這個週四去辦過戶,沒想到在前兩天出了這麼大的事!”就因晚了這兩天過戶,作為“殺人轎車”的主人,省檢察院培訓中心副處級幹部王雲剛如今不但面臨連帶責任賠償,還要面對外界如潮的猜疑與憤怒,還有網友無處不在的“人肉搜索”。
省檢察長力主
“立即開發佈會”
昨日,江蘇省檢察院檢察長徐安一上班就了解有關情況,在他力主之下,省檢察院第一時間召開媒體通報會,表示高度關注和重視此事,並讓當事人王雲剛介紹有關情況。
別克車剛開兩個月
為什麼就要賣?
五十上下的王雲剛現為省檢察院培訓中心的一名副處級幹部。按照王雲剛的説法,釀成慘劇的“殺人轎車”別克君越,是他去年7月份按揭買的,當時以優惠價花了23萬多,再辦齊了所有的上路手續,總共是花了27萬多,其中,保險是7月21日上的。開了兩個多月,還不到4000公里,中間沒一次違章記錄,就把車按原價27萬多賣掉了,買主就是他的朋友,肇事司機張明寶。
剛開兩個多月,為什麼要賣?王雲剛解釋説,他負責省檢察院培訓中心一部分工作,因工作需要有時跑江寧,買車是為上班方便。後來,培訓中心臨時給他一輛車用,加上開車費用很高,就想賣了。“我把想法告訴了一個戰友,這個戰友説正好張明寶要買車,就給我們牽線了。”
“二手車”為何
按原價賣?
開車人都知道,新車一賣出去,那怕一天沒開,再賣時都要折價。作為一輛開了兩個多月的新車,而且買的時候還打了折,再按原價賣給生意人張明寶,有人懷疑其中是否有利害關係。
王雲剛説,一方面,這個車子本身沒毛病,而且買的時候就很優惠,算上所有手續費,按原價27萬多賣也差不多。另一方面,張明寶買車沒一次性付清車款,去年11月份,只付了一次10萬元現金,就從省檢察院裏把車子開走了。考慮到是戰友介紹的,之前他也認識張明寶,所有雙方沒簽買賣協議。“到現在,我也只收到他這10萬元。”何況朋友介紹的,大家都認識,也沒急著要。
為什麼過戶手續
拖這麼久?
王雲剛的解釋是,主要因車子的按揭沒還清,“車子總價27萬多,我做了5萬元按揭,期限兩年,一直沒還清,按規定車子不能辦理過戶。”另一個原因是,張明寶也沒付清餘款,就拖到了現在。
今年5月份,王雲剛打算儘早過戶,就把車子剩餘的按揭提前還清了,並做好過戶的準備。就在上周,王雲剛與張明寶口頭商定,張明寶把餘款付清,本週四就去辦過戶手續。王雲剛説,他和張明寶關於車子買賣的經過、交易情況,都有人證,還有發票、收據等物證,絕不存在外界猜疑的貓膩。
“哪知離過戶只差兩天,出了這麼大的事!”直到前晚10點多,王雲剛才接到張明寶老婆的電話了解到,張明寶開著他的車闖大禍了。
那句“他賠得起”
是怎麼來的?
6月30日晚,慘劇發生時,王雲剛並不在肇事車上。當晚,在接受採訪時因一句不恰當的話,他第二天便遭到網友的“人肉搜索”。昨天,王雲剛的家庭住址,聯絡電話以及工作單位都被一一披露到網上。
王雲剛感到委屈,當時9點多,車禍不久,自己根本不知道情況,不知道已經有了死傷,不知多嚴重,一家報紙記者找到王雲剛,問肇事司機是不是要賠錢,王雲剛就隨口説,肯定要賠的,他是做生意的,應該能賠得起。結果這句話在網上被罵得狗血噴頭。
“我非常痛心,痛恨張明寶。”王雲剛表示,願意全力配合調查。據了解,按有關法律,王雲剛將承擔民事連帶責任。
本報記者 于英傑
■新聞延伸
王雲剛承認
跟張明寶“熟悉”
儘管“殺人轎車”的買賣是經戰友介紹的,但王雲剛承認,他認識張明寶,兩人是朋友,應該算得上“熟悉”。
王雲剛説,張明寶挂靠在淮安一家建築工程公司,目前負責江寧一個房地産項目的土建工程,10萬元的首付款,王雲剛就是到張明寶所在的江寧高爾夫國際花園二樓辦公室拿的。
做了多年生意,張明寶也有應酬,因在江寧工作過一段時間,王雲剛數次和張明寶一起吃飯。在王雲剛印象中,可能張明寶平時就好喝點酒,“每次在一起吃飯,聽説他開車,大家都會告誡他,不要喝,少喝點。”
近幾年,王雲剛和他坐在一起喝酒的次數少了。最近一年,兩人坐在一起吃飯也就是一兩次,從未坐過他的車。把車子賣給張明寶不久,王雲剛得知,車子已經有好幾次違章了,“好像是兩個闖信號,一個違停,還有一次什麼。”就在今年上半年,張明寶開車又出了一次事故。連同前幾次違章,是王雲剛去交錢處理的,並説好這些費用到時要衝抵未付清的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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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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