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
中國青年報的文章説,上海倒樓事件凸顯預售制度的缺陷。有律師説,在我國的商品房買賣中,消費者和開發商信息不對稱。購房合同基本就是填空,你即使有意見也得不到開發商的認同。相對而言,消費者比開發商承擔了更多風險和責任。雖然國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作了多次修改,但對房屋質量的條款約定還是不夠細化。就拿這次事故來説,業主能按什麼價格退房還不好説,因為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都不會按照現價進行退房約定,而是按照買賣原價約定,再加上一些違約金。但是當初房價只有1.2萬左右,現在已經漲到1.7-1.8萬,假如原價退房,業主的利益無形中已經受損。
責編: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