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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倒塌在建樓開發商未露面 事因和賠付成焦點

 

CCTV.com  2009年06月29日 10: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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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上6時,浙江海寧的談先生帶著購房合同乘火車趕到上海,“買這個房子準備養老的,沒想到房子竟然會倒……我老婆聽到這個消息昨天晚上哭了一夜,我一輩子的心血都在上面。”

  談先生買的房子位於上海市閔行區的“蓮花河畔景苑”(以下簡稱“河畔”)。6月27日早晨5時30分左右,該小區內在建的7號樓(13層)整體倒塌,造成一名28歲安徽籍民工死亡(本報6月28日報道)。這對已經購買了該樓房産的業主來説無異於晴天霹靂。

  購買了該樓房子的陳女士震驚之餘也感到“慶倖”,“幸虧我們還沒有入住,不敢想……”她表示,作為業主她想儘快弄清楚事故原因,並且得到應有的經濟賠償。

  開發商未出現 信訪辦接待

  今天上午8時開始,陸續有200余名該樓盤業主聚集到閔行區梅隴西路968號的退房接待點,諮詢退房、補償等相關善後工作。

  “河畔”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工人人員並未到場,現場秩序一度較為混亂。負責接待工作的是閔行區梅隴鎮信訪辦。一名現場工作人員表示,“今天業主過來填一份表格,寫明自己的訴求、聯絡方式,但具體怎麼處理還得等事故的調查結果出來才能定。”

  上午10時,業主代表提出4點處理要求:1、由於房屋存在質量和建築隱患,要求立即退房;2、一週之內,停止銀行還貸;3、一週內查明並公佈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人;4、要求開發商在1個月內退還房款,支付合同上5%的違約金,賠償銀行利息,參考同地段房價補償原購房差價,支付動遷過渡安置及補償費用等。

  業主代表林先生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事發當天就有75名業主自發進行商議,草擬了這份處理要求書,並在上面簽名通過,“今天把這個要求細化,去掉了一些強硬的措辭。我們還是希望事情能夠以正規、完滿的方式解決。”

  林先生同時表示,業主們達成的共識是:所有的善後措施應建立在退房基礎上。林先生還表示,在這兩天業主自發組織的大會上,所有業主都明確表示,不願意再入住該小區的房産。”

  截至今晚記者截稿時,已有近400名購房者簽署了退房申請,並組織了業主委員會準備與開發商進行退房的協商工作。

  據記者了解,到場登記的大多不是已經倒塌的“河畔”一期7號樓業主。劉女士去年12月購買了該樓盤沿街的一套住宅,總價102萬元。她表示,自己房屋所在的大樓雖然沒有倒塌,“但我看到網上的照片,地基都是空心鐵管,怎麼放心?”

  疏散居民被通知可以回家

  有業主在搜房網該小區的論壇上發帖稱:剛從現場回來,已倒塌樓盤前面的3幢樓已經出現傾斜,有兩幢傾斜的幅度很明顯,肉眼可辨。不過,據官方通報,截至6月27日下午18時,經專家檢測,該樓盤其他在建的10幢樓均未發生傾斜、偏移、沉降等問題。發生事故的周邊小區和道路的地下煤氣管道、電纜、水管等經過權威部門的詳細檢測,沒有任何泄漏、斷裂、移位等問題,完全符合安全標準,發生次生災害的可能性極小。

  目前,以建工集團為主體的搶險施工隊正在搶險施工,集中力量清理現場過高的堆積土方、回填基坑,消除隱患。以上海市建築科學研究院、市地質勘察研究院為主體的權威部門,還將對其餘的10幢樓、沿線防汛墻、周邊民居房屋、管線等進行不間斷嚴密監控。相關政府部門承諾,將在聽取業主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一個詳細的解決方案,全力保障每位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據記者了解,與“河畔”相鄰的各小區居民生活如常,只有靠近工地的羅陽七村92-100號的132戶居民因安全原因被疏散至附近的羅陽小學。6月27日下午,羅陽七村居委會工作人員開始統計安置人員名單,其中的120戶當晚住進了附近賓館,12戶自行解決了住宿。據了解,每人每天安置費100元用來購買替換衣物,另有伙食費30元。

  事發當天下午,燃氣等各相關單位對附近居民區進行排查,確保無次生災害發生。據上海媒體報道,到6月28日下午,煤氣公司已經完成對該地區煤氣管線的排查,未發現泄漏等現象。下午5時10分,羅陽七村居民已經被告知,可以回家。

  800萬註冊資金引出賠付憂慮

  據悉,上海市建設交通委、閔行區政府、上海市安監局等相關部門今天再次召開多部門的現場協調會,根據多位專家的意見,目前初定過高堆積土方為事故誘因之一。不過截至記者發稿時,有關方面還沒有公佈最終調查結果。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一位不願具名的副教授表示,目前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是第一步。他表示,如果鋼筋和水泥有問題,那就是説建材的供應商是導致垮塌的重要原因;如果建材沒有問題,那就應該看地樁,高層建築有標準,如果檢查後發現沒有達到標準,就是偷工減料,是施工單位的問題;而現場監理部門也有責任。但是他強調,造成這個問題産生各種原因的可能性都有。

  復旦大學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注意到,由上海市房地産交易中心主辦的“網上房地産”網站信息顯示,“河畔”的開發商註冊資本金只有800萬元,“可以看出開發商實力不是很強”。

  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持有三級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證書,1995年12月12日獲批從事房地産開發經營,其資質等級有效期限自2000年10月開始,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上海市房管局信息還顯示,梅都的企業性質為“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除了蓮花河畔景苑,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還開發了羅錦新苑和羅錦苑,這三處商品房小區均位於上海西南角的閔行區內,相距距離並不遠。而承建“河畔”的上海眾欣建築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私營企業,網上的相關信息很少。

  尹伯成表示,“整個小區的幾幢樓房,開發成本要好幾億元,與這個企業起步時的800萬註冊資金相距甚遠”。他認為,需要驗證開發商的資質,至少開發過程中間,資本金問題上是不是真正執行了國家的規定?

  作為上海財經大學不動産研究所常務副所長,姚玲珍教授也注意到上述問題。她認為,政府出讓土地給開發商,是一种經濟行為,應該嚴格審核開發商資質。“這是一個極端的情況。一般房屋70年的居住權期間,房屋發生了嚴重問題,很可能出現。”

  記者在一些網絡論壇上看到,有網友擔心退房會發生一些問題—如果開發商按照所有業主的要求賠償後,很可能清盤破産,那麼即使業主贏了官司也沒有用。

  姚玲珍認為,理賠細節,需要政府檢驗報告出臺才能做具體討論。但是她表示,這幢倒塌樓房的業主理賠的正當性毫無疑問。買房子,其實買的是不動産之後的效用,所以當整個項目中有一幢樓房發生了這樣極端的情況,就可以合理質疑同一樓盤其他房屋的質量。

  姚玲珍表示,買了房子,不管是只交了首付還是全額交付,都是可以退還的。如果開發商把錢用在了其他地方,沒有現錢退還,那麼政府應該要介入,“因為這件事情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經濟糾紛,而是一個社會事件”。“不幸中的萬幸是,這幢房子還沒有交付,否則人員傷亡難以想象,監管的責任就更大了。因為現在房屋在交付前,都需要通過政府管理部門的驗收。” (實習生 劉昌榮 夏天怡 本報記者 周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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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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