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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史大事記(1950年—1959年)

 

CCTV.com  2009年06月27日 15:0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網  

  黨史大事記(1950年—1959年)

  1950年3月3日,政務院作出《關於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

  1950年6月6日至9日,中國共産黨七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通過的一系列決定,是黨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的行動綱領。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討論並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于30日公佈施行。

  1950年10月上旬,鋻於美帝國主義不顧中國政府的一再警告,把戰火燒到中國東北邊境,嚴重地威脅國家安全,中共中央根據朝鮮黨和政府的請求和祖國安全的需要,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戰略決策。8日,毛澤東發出《給中國人民志願軍的命令》。

  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5月16日,中共中央批准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的決議。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簽訂《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實行精兵簡政、增産節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8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關於反貪污鬥爭必須大張旗鼓地去進行的指示》。從此,“三反”運動在全國開始。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城市中限期展開大規模的堅決徹底的“五反”鬥爭的指示》。

  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三反”運動應和整黨運動結合進行的指示》。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舉行公審大會,依法判處貪污腐化的原中共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前天津地委書記劉青山和原天津地委書記張子善死刑,立即執行。

  1953年1月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和反對違法亂紀的指示》。

  1953年6月至8月,中共中央召開全國財經工作會議。財經會議期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計劃委員會主任高崗,利用黨批評財經工作中的缺點錯誤的機會,進行分裂黨的活動。

  1953年7月27日,朝鮮停戰協定在板門店正式簽字,宣告朝鮮戰爭結束。

  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團談話時,提出了國家之間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

  1954年2月6日至10日,中共七屆四中全會在北京舉行,會議一致通過《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

  1954年4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撤銷大區一級黨政機構。同日,任命鄧小平為中共中央秘書長。

  1954年6月25日至29日,周恩來應邀先後訪問印度和緬甸,發表了中印、中緬兩國總理的聯合聲明,宣佈以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作為指導中印、中緬關係的基本準則。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55年3月21日至31日,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

  1955年4月4日,中共七屆五中全會批准了黨的全國代表會議通過的決議和選出的中央監委人選,補選林彪、鄧小平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周恩來率領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出席在印度尼西亞萬隆舉行的有29個國家參加的亞非會議。

  1955年9月至12月,毛澤東主持編輯了《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一書,併為此書寫了2篇序言和100多條按語。

  1955年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七屆六中全會(擴大)根據毛澤東的報告,通過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

  1955年11月16日至24日,中央政治局召集有各省、市、自治區黨委代表參加的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會議,討論並通過了《中央關於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問題的決議(草案)》。

  1956年1月14日至20日,中共中央召開關於知識分子問題的會議。

  1956年1月底,全國大城市及50多個中等城市,先後實現了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公私合營。

  1956年4月5日,《人民日報》發表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的討論寫成的編輯部文章《關於無産階級專政的歷史經驗》。12月29日,針對國際共産主義運動中提出的一些重大問題,《人民日報》又發表編輯部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的討論寫成的文章《再論無産階級專政的歷史經驗》。

  1956年4月25日,毛澤東發表《論十大關係》的講話。

  1956年4月28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説,藝術問題上的“百花齊放”,學術問題上的“百家爭鳴”,應該成為我國發展科學繁榮文學藝術的方針。5月26日,中共中央宣傳部舉行報告會,宣傳部長陸定一作題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講話。

  1956年8月22日、9月8日、9月13日,中共七屆七中全會召開。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國共産黨在北京舉行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

  1957年2月27日,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擴大)會議上發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重要講話。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整風運動的指示》,5月2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為什麼要整風?》的社論。

  1957年6月8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組織力量準備反擊右派分子進攻的指示》。同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這是為什麼?》的社論。

  1957年9月20日至10月9日,中國共産黨八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

  1958年1月11日至22日,中共中央在南寧召開有部分中央領導人和部分省、市委書記參加的工作會議,討論1958年的國民經濟計劃和預算。

  1958年3月8日至26日,中共中央在成都召開有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參加的工作會議,討論和通過了《關於一九五八年計劃和預算第二本帳的意見》、《關於發展地方工業問題的意見》和《關於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適當地合併為大社的意見》第37個文件。

  1958年5月5日至23日,中國共産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後,掀起“大躍進”高潮。

  1958年5月25日,中國共産黨八屆五中全會舉行。全會增選林彪為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全會決定由中央主辦出版理論半月刊《紅旗》。

  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成立財經、政法、外事、科學、文教小組的通知》。

  1958年7月31日至8月3日,蘇共中央第一書記赫魯曉夫來中國訪問,同毛澤東等中共中央領導人討論了國際形勢和中蘇關係等問題。在會談中,中方嚴正拒絕了不久以前蘇方提出的企圖侵犯我國主權的關於建立聯合艦隊和長波電臺的建議。

  1958年8月17日至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舉行擴大會議,討論1959年的國民經濟計劃以及當前的工業生産、農業生産、農村工作和商業工作等問題。

  1958年8月23日,人民解放軍福建前線部隊開始向佔據金門、馬祖島並不斷騷擾大陸沿海地區的國民黨軍隊進行警告性的炮擊。

  1958年11月2日至10日,毛澤東在鄭州召集有部分中央領導人,大區負責人和部分省市委書記參加的工作會議(即第一次鄭州會議)。

  1958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中共八屆六中全會在武昌舉行。

  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中共中央在鄭州舉行了政治局擴大會議(即第二次鄭州會議)。

  1959年3月10日,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層反動集團陰謀同帝國主義者和外國干涉者勾結,在拉薩發動武裝叛亂。人民解放軍駐西藏部隊在當地愛國僧俗人民的積極協助下,迅速平定了叛亂,維護了祖國的統一和各民族的團結。

  1959年4月2日至5日,中共八屆七中全會在上海舉行。

  1959年4月18日至28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同意毛澤東關於他不再擔任國家主席的提議,選舉劉少奇為國家主席。

  1959年7月2日至8月16日,中共中央在廬山先後舉行政治局擴大會議(7月2日至8月1日)和八屆八中全會(8月2日至16日),錯誤地批判了彭德懷等人。

  中國網 2002年9月22日

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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