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需要充分認識自己所扮演的社會角色,有必要認識自身的角色淵源,需要充分明確在自身職位的選拔與任用背後所包含的是組織的信任和人民的委託,明其源、思其責。領導幹部良好的社會行為傾向和價值傾向,是形成領導幹部感染力和凝聚力的根本源泉,也是社會進步與文明的推動力量。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十七屆三次全會上對各級領導幹部提出了加強黨性修養、保持共産黨人政治本色、樹立和堅持正確的事業觀、工作觀和政績觀的要求。根據中央要求,上海市委決定今年在全市各級黨員幹部中開展主題教育活動,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從加強理論修養、增強宗旨意識、改良工作作風、嚴守政治紀律入手,切實加強黨員幹部的黨性修養。
黨性修養對領導幹部來説是一個永恒的課題,更是一個現實的課題,是黨員幹部以怎樣的自覺性、主動性來改造自己並服務人民的問題。加強黨性修養不是建造空中樓閣,也不是趕做表面文章,而是需要黨員幹部踏踏實實地紮根平地建高樓,實事求是謀發展。惟其如此,才能共同支撐黨和國家的發展大業,努力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因此,這需要黨員幹部能從自身的社會屬性、社會地位出發,把黨性修養的要求落實在對自身角色規範的認識之中,把角色意識的形成融入到對黨的歷史使命的實踐之中。
從社會的角色分化看領導幹部的角色規範
社會學中的角色分化理論告訴我們,在一定的社會群體中,有著層次不等的角色分化和角色擔當。領導幹部,在我國社會中具有多重角色含義,他們具有多重社會屬性,既是社會成員的組成部分,又在社會分工中佔據特別的地位,是公共權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資源的支配者。這些綜合的特定角色以及其中所包含的綜合的社會關係,決定了領導幹部的特定權力與責任以及相應的權利和責任,同時也意味著需要受到特定角色規範的制約。這就要求作為領導幹部之角色擔當者能領會其複雜的含義,並作出一系列與之相應的行為模式。領導幹部的角色規範就是領導幹部在行使權力、履行職務、承擔責任和義務的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和準則,這是由角色互動的客觀規律決定的,是其社會角色和地位的外在表現,也蘊涵著廣大社會成員及社會整體對其行為模式的期待。簡而言之,所謂領導幹部角色規範的意思是説,當著你是一個領導幹部、或者説你以一個領導幹部的身份出現在某種場合的時候,社會對你的言行舉止就有了特定的要求。
領導幹部的角色規範,從形式上看可以有成文的規範和不成文的規範之分,成文的規範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黨紀國法,由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制度和紀律組成,是一種處於外部約束和監督下的他律;不成文的規範則包括社會的各種風尚、習俗和慣例等,其作用的發揮主要依靠領導幹部的自覺和自律。因此,領導幹部要善於在這兩種規範的共同作用中逐步形成自身的角色意識,並通過這樣兩種規範所産生的合力來端正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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