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潁泉區原區委書記張治安報復陷害受賄被提起公訴
新華網合肥6月27日電(記者程士華)安徽阜陽市潁泉區原區委書記張治安報復陷害、受賄案偵查終結,由蕪湖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向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潁泉區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汪成報復陷害案也一同被提起公訴。
蕪湖市檢察機關查明,2007年8月,張治安收到他人擅自截留轉交給其的一份舉報信,舉報信內容係舉報張治安經濟問題。張治安分析認為,該舉報人係原阜陽市泉北貿易區管理委員會經濟貿易發展局局長兼安曙房地産公司董事長李國福所為,由此産生報復意圖,要求時任潁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汪成嚴厲查處李國福經濟問題。
為達到陷害報復目的,張治安編造李國福有重大經濟問題和雇兇殺人的舉報材料,分別寄送有關部門負責人。
2007年8月24日,經汪成授意,潁泉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負責人及案件承辦人在檢委會上建議對李國福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立案。汪成表示同意。8月26日,檢察院抓獲李國福,並搜出舉報張治安的材料。由於李國福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不符合關押條件,阜陽市看守所提出變更強制措施,但被汪成拒絕。
2008年2月,汪成在討論是否對李國福提起公訴的檢委會上,面對不同意見,謊稱部分貪污事實經請示已得到上級檢察機關認可。3月4日,潁泉區人民檢察院對李國福以貪污、受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偽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訴。張治安多次向潁泉區人民法院院長打聽案情,並授意重判李國福。後因李國福非正常死亡,檢察機關介入調查。
此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蕪湖市人民檢察院管轄。2008年7月31日,張治安、汪成以涉嫌構成報復陷害罪被逮捕。經調查,張治安除報復陷害舉報人外,還收受他人賄賂。該案偵查終結後,檢察機關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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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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