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泉州6月24日電(曾福志 孫虹)政府規劃的六米多寬的通道,被新建樓房擠成兩米寬,當地政府出動警力,強行拆除的卻是另一邊平民百姓的房契手續齊全的圍墻,究竟是為什麼?
六月十九日,鯉城區政法委的有關領導和鯉城區公安局民警對記者所反映的情況進行了反饋,但他們的反饋卻加深了記者的疑惑。
拆墻:執法人員如“天兵天將”
五月二十二日下午,鯉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率隊強行拆除了朱世文家裏的圍墻。目擊者稱,上百名身穿迷彩服、頭戴鋼盔,手持警棍、盾牌的人員將朱先生家團團圍住,強行翻入圍墻,如天兵天將,進入朱世文的私人住宅並對屋內人員進行控制,同時切斷電源、水源和電話通訊設備並拆除周圍防盜報警監控設備,後使用機械手將朱世文家的圍墻和大門強行拆除。
當全副武裝的執法人員準備實施拆除的時候,朱世文的親戚、來自印度尼西亞的僑胞吳先生一行六人正好前往祖宅進香祭祖,目睹了這一幕。對情況的不了解加上語言不通,僑胞吳先生一行與執法人員發生爭執,其隨身攜帶的四部攝錄設備及一個內有貴重物品的挎包被執法人員強行搶走。經吳先生等人極力交涉下,已取回相機兩台,但相機內原有的數據(包括重要商業數據和個人重要信息)已被全部強行刪除,另外兩台相機和挎包至今不知去向。
源起:一張自行拆除通知書
今年四月二十三日,泉州市鯉城區浮橋挖角街一百四十二號的大門口被鯉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貼上一張《限期自行拆除通知書》,通知書指出,該房産戶主未經規劃部門批准,擅自在房屋外建設圍墻,要求房主朱世文在三日內自行拆除。
朱世文百思不得其解,自家的房屋建於一九三三年,後於一九七五年和一九八三年先後兩次經泉州市城市規劃管理局、泉州市房地産管理局批准進行修建並保持原狀至今,幾年來房産結構未曾改變,而且房契手續齊全,具有完全合法的房産權屬,何來違章建築之説?況且行政執法局的工作人員從未到朱世文家進行過任何調查,朱世文一家人之前也沒有接到過行政執法局的任何通知,突然間便被要求強行拆除,無奈之下,朱世文只好依法要求行政復議。
困惑:縮小的通道是誰擴建?
二00三年,泉州市鯉城區政府,對地處原浮橋街道臨近江邊的地段進行舊城改造,並由福隆星城房地産開發公司競得該改造項目地塊,著手建設“泉州福隆星城”。“福隆星城”小區已于二00五年徵遷完畢,當時,朱世文的房子並未納入徵遷之列,且按照規劃,朱世文的房子與“福隆星城”小區之間還相隔六米,便於車輛通行。
從朱世文提供的照片中可以看出,“福隆星城”小區已經建設完工,然而小區與朱世文的房屋圍墻之間卻已相隔不到兩米,原本六米的通道被佔用了四米之多。而記者在走訪中也發現,該棟建築物的另外一邊緊挨著一棵榕樹,樹下的“名木保護標誌”顯示,該樹有著一百五十多年樹齡,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名木。由於距離過近,靠近樓房的支幹已經不見,並有明顯的被鋸痕跡。
知情人士稱,擅自改變原規劃設計,違章擴建樓房,用於地下停車場的通道剩不到兩米,正是因為如此,完工後的“福隆星城”無法通過竣工驗收。
路太窄,怎麼辦?
官方理由:政府很有誠意溝通但當事人要價太高
鯉城區政法委有關領導在向記者反饋時稱,鯉城區政府從二00八年八月就開始與朱世文一家人反復溝通,但是賠償問題遲遲得不到一致的結果。他們做了大量工作,但朱家人根本不買賬。
由於對拆遷補償難以達成一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鯉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率隊強行拆除了朱世文家裏的圍墻。他們的理由是:第一,強拆是經過法院、城建、公安等部門認可的,並不是想拆就拆;第二,不能因為少數人而影響施工進度,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
在他們眼裏,強行拆遷既合法理,也合情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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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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