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23日上午提訊在押的陳水扁。圖片來源:台灣《聯合晚報》
據台灣《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家族弊案世紀大審,台北地方法院23日上午提訊在押的陳水扁,審判長當庭諭知詰問順序,先問科學園區管理局的作證官員,並詢問陳水扁對此有無意見,但陳水扁完全不予理會,也不作回答,隨後在辯護人席上,呆坐一整個上午,也沒講半句話。
審判長蔡守訓上午與扁的唯一交鋒,只在詢問陳水扁對於合議庭決定詰問證人順序有無意見上,扁聞訊態度堅決不語,即無表情,也不回答,審判長見狀,習慣的跳過扁,然後問檢、辯和公設辯護人的意見。
台北地院上午提訊陳水扁,以被告身份傳訊科管局長李界木,同時以證人身份傳喚科管局建管組長許勝昌,和該組的地政租賃科長劉啟玲。由於這二位證人的傳喚,是合議庭依職權傳喚,並非李界木所聲請,李界木在庭審剛開始時,表示沒有傳喚二人的必要,但蒞庭檢察官則認為傳喚二位證人,在李界木一再翻供下,對發現真實會有幫助。
科管局官員許勝昌在作證時,在審判長詢問什麼時候第一次聽到龍潭土地就出現不同版本,對龍潭工業區土地何時決定納編為科學園區的土地,乃至納編的依據,都技巧的實問虛答。審判長蔡守訓再問許勝昌,廣輝的第一期用地有76公頃,其中38公頃是建廠用地,在相關水土保持、環境評估,乃至開發計劃審定,都還是未定之天下,如何知道龍潭土地適合廣輝公司設廠。許的回答根本是答非所問,最後,審判長直接問許,廣輝不想花幾十億買地,把成本轉價給“政府”來負擔,就因為廣輝公司的一份函文,科管局就決定由“政府”花錢來買,質疑當時考慮的動機。
很巧的是,許勝昌的回答內容,與李界木之前的供詞十分類似,許先説,園區的土地,廣輝沒有意願去買,當初是考慮“二兆雙星”的政策,強調是廠商價購、先租後買都只是建議案,最後須經“國科會”和“經建會”的審議通過才算定案,許還説,廣輝進入科學園區,可帶來就業機會和園區管理費的收入,創造很多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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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荀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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