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陸家嘴以每股2元的價格協議回購國有股2億股,為全國國有股回購的首例。
1999年12月2日,國有股配售試點啟動。中國證監會確定10家公司為國有股配售預選單位。中國嘉陵、黔輪胎1999年進行試點,其餘8家將優先作為2000年國有股配售的預選單位。
2001年6月12日,國務院正式發佈《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國有股減持主要採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凡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國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辦法還規定,可以選擇少量上市公司進行國有股配售、回購試點,並把涉及國有股減持的協議轉讓,作為國有股減持的一種特殊方式加以規範,明確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在進行國有股協議轉讓時,凡發生國有股減持的均應按轉讓金額的一定比例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001年6月26日,滄州化工、江蘇索普、韶鋼松山率先在增發新股方案中提出國有股減持。
2001年7月24日,廣西北生藥業等4家公司在招股説明書中表示,將有10%的國有股存量發行,其定價即為新股發行價。國有股減持在新股發行中首開先河。
2001年10月22日,證監會緊急暫停《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關於“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的規定。自6月14日國務院發佈減持國有股暫行辦法至10月22日國有股減持暫停,此間共有13隻首發新股和3隻增發新股實施了國有股減持,國有股存量發行募資總額11.3億元。
2002年6月24日,國務院發出通知,停止通過國內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國務院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並不再出臺具體實施辦法。
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九條》),承認中國股市存在股權分置問題,明確提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2004年12月7日,中國證監會頒布《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分類表決機制出臺。
2005年4月29日,證監會發佈《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宣佈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
2005年5月10日,首個股改公司三一重工的股改方案亮相。
2006年5月18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新老劃斷”全面啟動。
2006年6月19日,新老劃斷後的第一隻新股中工國際在深圳中小板上市。該股首日最大漲幅達到576%。
2006年6月19日,三一重工限售股解禁,象徵性拋售100股,標誌著中國股市進入全流通時代。
2008年4月20日,證監會出臺《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規定大小非減持超過總股本1%的,須通過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此後證監會又表示,將通過引入二次發售、開發可轉債等方式完善大宗交易機制。6月起,大小非減持情況在中登公司網站定期披露。
2009年6月19日,國務院決定,在境內證券市場實施國有股轉持,即新老劃斷後,凡在境內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含國有股的股份公司,除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均須按首次公開發行時股份數量的10%,將股份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持有,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對轉持股份承繼原國有股東的禁售期義務。
(記者 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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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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