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急診患者應先救治後補費用
衛生部要求急診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急診患者
衛生部10日下發《急診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南中明確,對危重急診患者,急診科應按照“先及時救治,後補交費用”的原則救治,確保急診救治及時有效。
指南明確,急診科應當根據急診醫療工作制度與診療規範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急救診療工作。急診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推諉急診患者;對危重急診患者按照“先及時救治,後補交費用”的原則救治,確保急診救治及時有效。同時,急診應當制定並嚴格執行分診程序及分診原則,按病人的疾病危險程度進行分診,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應當立即實施搶救。
衛生部要求,具備條件的醫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強對急診科的建設和管理,不斷提高急診醫療水平。目前條件尚不能達到指南要求的醫療機構,要加強對急診科的建設,增加人員,配置設備,改善條件,健全制度,嚴格管理,逐步建立規範化的急診科。據中新社
“醫院的權利也需要制度保障”
市內醫院表示堅決執行衛生部政策,憂心由此滋生惡意欠費
衛生部10日向全國醫療機構下發《急診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市內各大醫院對此反應如何?記者昨日採訪獲悉,儘管許多醫院此前都已在執行這一政策,但部分危重急診患者留下的醫藥欠費,竟成了院方最頭疼的事,一些醫院因此的呆賬死賬高達數百萬元。
現象
病患欠賬醫院頭疼
“110經常會送來一些病人,我們全力搶救後,常常遭遇收不到醫藥費的尷尬。”兩路口附近一家醫院的急診主任給記者舉例,一週前,110送來一個被車撞傷的危重人員,由於隨時有生命危險,院方立即為該患者進行了搶救。目前患者已脫離危險,但其家人至今遲遲不來繳納相關費用,而醫院已為其墊付了2萬元的費用。
“説起這些欠賬,腦殼都大了,以前基本上都是醫院自己承擔這筆損失。”重醫附二院王大剛書記介紹,該院平均每年要面對100萬元以上的患者醫藥費欠賬。其中,除極少數惡意拖欠外,很多都是“無主”患者,收費根本無從談起。
記者了解到,市內幾乎每家大中型醫院都遭遇病患醫藥費欠賬之痛,一些醫院每年的這類欠費高達三四百萬元。其中,“無主”病患、棄嬰等是欠費的主力。
分析
可能滋生故意賴賬
“對於危重病人,我們肯定實行搶救第一、收費第二的原則。”市七院副院長冉社偉説,“但指南全面執行後,故意賴賬的行為可能更嚴重。”
冉副院長説,目前大多數醫院採取的都是在病人病情平穩、不影響生命安全後,再催費或中斷醫療的做法,以此減少虧損。即便如此,醫院每年仍有“大窟窿”需要填補。
他説,為對付故意賴賬的病人,院方除與病人戶籍所地聯絡外,還將採取訴訟形式催要醫療費,“通過法院拍賣其資産,用於支付欠下的醫療費。”
“對需急診搶救的患者,我們堅決執行先搶救、後繳費原則,但醫院的權利也需要制度保障。”採訪中各大醫院都表示,院方肯定支持衛生部的政策,但也希望在強調醫院義務的同時,還應通過相關保障來主張醫院的權利,因為先救人後收費不只是醫院的事,而應是全社會的事。希望能由政府抽出一部分資金,在預算內為醫院救人設立補償基金,做為先救人後收費的經費保障。
記者 黎奎 王德利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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