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擬明年出臺
下游水質達標上遊獲生態費
本報訊(記者夏命群)水源地水質達標,下游將給上遊生態補償。昨天,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已經立項,目前正在調研,有望明年出臺。
根據前期論證結果,本市已確定將河流生態補償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研究,下游地區有望對重點水源上遊地區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河流水污染防治一直是按行政區劃來管理,這使得同一條河流被人為地分割,這種各管一段的做法不利於統籌協調,一旦出現水污染事件容易相互推諉。因此,市環保局已經決定對河流實施由區域轉為流域性管理,即指定一個單位來全權負責,河流所經地區則起協調和配合作用。與此同時,在考核上,按河流出入境水質進行對比,如果出境水質低於入境水質,説明所在地區政府工作不到位,須負主要責任。
此外,該負責人還透露,河流生態補償的大體原則已經確定,即下游對上遊進行生態補償,但具體的補償標準正在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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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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