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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14例甲流患者帶病逛多地 地鐵視頻公佈

 

CCTV.com  2009年06月05日 08:1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專題:中國全力防控甲型H1N1流感

  昨日,北京市衛生局發佈第14例確診患者何某(圓圈內)6月2日乘地鐵錄像。左圖為,地鐵10號線牡丹園東廳進站口,B口扶梯。右圖為,10號線亮馬橋站出站口,B口扶梯。 視頻截圖

  昨日,北京市衛生局通報,北京確診第14例輸入性甲型H1N1流感患者。該患者為在美留學生,回國後未按規定自我隔離觀察;發病後,曾會友、聚餐、坐地鐵、5次打車未留票據,並前往使館等公共場所,致使密切接觸者眾多,疾控部門尋訪困難。

  4名密接者仍未找到

  按照衛生部相關規定,患者在所乘航班前後三排乘客共63人、賓館工作人員11人、會見的朋友7人、餐館工作人員1人等總共82人已確定為密切接觸者。目前,其中的78名密切接觸者已追查到並接受集中醫學觀察。其餘4名密切接觸者目前仍在進一步追蹤確認中。

  另外,地壇醫院方面介紹,目前,患者病情穩定,生命體徵平穩。

  衛生部門公佈地鐵視頻

  昨日,在交通部門的配合下,北京市衛生局先後在北京電視臺和一網站播放了何某乘坐地鐵監控錄像片段,回放6月2日11時,何某在10號線地鐵裏的情況。

  地鐵視頻顯示,何某上穿白色半袖T恤,下著草綠色短褲和白色運動鞋,夾一黑色小包,短平頭。6月2日11時許,何某從10號線牡丹園東廳進站口刷卡進入地鐵站內,25分鐘後,抵達亮馬橋站後,從10號線B口處乘扶梯出站。

  北京市衛生局建議,這一時間段乘坐地鐵10號線的乘客,應密切監測健康狀況,如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症狀,務必戴上口罩,及時乘私家車、撥打120或999就醫。

  針對確診患者何某發病後仍會友聚餐等缺乏社會責任的行為,衛生部門再次提醒廣大市民,歸國人員在回國後的七日內,要居家觀察七日,減少外出。市民注意身邊的歸國人員,在確定其已在家中觀察七日後,未出現健康問題後,再與其會面。

  - 病歷卡

  發病後兩日方就診

  回國前曾與有流感樣症狀者近距離接觸

  患者何某,24歲,四川南充人,目前就讀于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一所大學。據何某自述,回國前夕,其美國房東和一位室友曾出現流感樣症狀,何某曾與他們有近距離接觸。

  何某乘CA982航班從紐約起飛,于5月31日到達北京,入境時並未申報上述情況。隨後,何某在北京一家賓館住宿。6月1日,出現咳嗽、咽痛等流感樣症狀,何某未就診或自我隔離觀察,僅向賓館前臺索要了“白加黑”、VC銀翹片等藥物。當日中午,他約同學聚餐。

  6月2日,何某從牡丹園站乘10號線地鐵至亮馬橋站,前往美國大使館辦理簽證;之後前往郵局並乘出租車返回賓館。2日晚,何某約4個朋友聚餐。期間,他5次乘出租車,均未留票據,在就診後接受疾控部門流行病學調查時,何某表示,他已記不清司機相貌。

  6月3日,何某前往第二炮兵總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隨即由120救護車轉入地壇醫院隔離治療。

  6月3日深夜,北京市疾控中心對何某的咽拭子標本檢測顯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為陽性。4日,北京市專家組會診後,判定何某為輸入性甲型H1N1流感患者。

  本報記者 魏銘言

  - 釋疑

  何某是否會被究責?

  昨日,北京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我國現行《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只有傳染病患者明知自己染病的情況下,故意傳播病毒,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産造成損害的,才會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何先生雖然曾接觸過流感樣病人,也在出現流感樣症狀後接觸過很多人,但當時他還未就醫確診,也無法判定其是否存在故意欺瞞的行為,因此不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目前,北京市以“政府建議”形式,呼籲入境人員在抵京7天內,自覺居家觀測,出現發熱等流感樣症狀及時報告。不過,衛生部門坦言,目前這些政府建議不具備法律意義上的強製作用。

  此外,記者獲悉,目前北京市相關部門正在考慮修訂一些現行的地方法規條文,讓上述政府建議具備一些強制法律效力,但該項工作仍須國家法律環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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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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