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廣東將在年內試點政策性租賃房制度,解決既不符合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享受條件、又買不起商品房的“夾心層”群體的住房問題,並力爭到2011年在珠三角地區全面推行。
27日召開的廣東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透露,對於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條件、又買不起商品房的群體,如機關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城市房屋拆遷戶等,有條件的城市可在2009年內通過新建、購買或利用騰退公房等方式,為其提供政策性租賃房。
政策性租賃房的租金將低於市場水平。廣東將選擇部分城市進行試點,並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開,力爭到2011年在珠三角地區率先全面推行政策性租賃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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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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