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晚間新聞):日前,審計署廣東特派辦面向廣州市中小學進行抽檢審計。審計中發現的腐敗問題再次引起廣州市民對擇校費問題的廣泛關注。
審計中發現的廣州東風東路小學原校長劉燕文,涉嫌貪污、挪用贓款數千萬,收受開發商多套房産,並以片區學位和房地産商交易等腐敗問題,被檢察機關起訴。有學生家長認為,優質學位資源稀缺使得學校擇校費永遠都處於“牛市”。
據了解,廣州擇校費按省、市、區不同級別有不同標準,如市一級學校一般是3萬元,省一級學校一般是4萬元。有的轄區就根據戶籍情況有“6、7、8”的潛規定:具有本區戶籍的6萬元,沒有本區戶籍但具有廣州市戶籍則是7萬元,廣州市戶籍之外的則高達8萬元。
有政協委員認為,擇校費不但造成教育不公,而且造成學位資源的權錢交易。
廣東省政協常委孟浩:當一個資源和社會需求矛盾日益加大的時候,那麼很容易導致腐敗 權力濫用,造成新的社會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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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