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巴東縣政府新聞發言人歐陽開平27日説,該縣公安局已決定對刺死野三關鎮幹部的女服務員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由刑事拘留改為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因其有投案情節
據介紹,受鄧玉嬌親屬委託,鄧玉嬌新代理律師汪少鵬、劉鋼于25日向巴東縣公安局提出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鋻於鄧玉嬌具有自動投案情節,對其採取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
我國法律規定,監視居住指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監視居住的對象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湖北省公安廳派員指導辦案
根據巴東縣公安局此前通報,5月10日晚,野三關鎮一家娛樂場所服務員鄧玉嬌因拒絕鎮招商辦主任鄧貴大等三人提出的“異性洗浴服務”要求,雙方發生爭執,導致鄧玉嬌用水果刀將鄧貴大刺死,另有一名鎮幹部被刺傷。據知情人透露,鄧玉嬌前幾日在看守所又喊又撞,情況不甚理想。
歐陽開平介紹,目前此案尚處於偵辦階段,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組織偵辦,湖北省公安廳派員指導辦案。偵查人員發現鄧玉嬌隨身攜帶的包內有治療抑鬱症的藥物,至於她是否患有精神抑鬱症,司法機關將根據偵辦工作的需要或依據鄧玉嬌本人及其親屬或律師的請求,委託權威機構予以鑒定。
“鄧玉嬌就是正當防衛”
昨日,就公安機關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鄧玉嬌原代理律師夏霖在博客上發表了一份聲明。他表示,截止5月25日,鄧玉嬌拘留期限已屆滿,要麼“無罪釋放”要麼“實施批捕”,而公安機關於次日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無論這個決定是依申請,還是自行決定,我們都表示一定程度的肯定。”
同時,他堅定地表示:“我們會繼續行使作為代理律師的職權,恪守代理律師的職責。”夏霖律師説,現在的情況還看不清楚,但就我們的目標而言,鄧玉嬌因正當防衛而“無罪釋放”才是最滿意的。也就是説,即使鄧玉嬌因防衛過當而判刑,我依然不滿意。
監視居住地點未透露
歐陽開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鄧玉嬌現在已經離開了巴東縣看守所,但對於她監視居住的地點不方便透露。目前只有官方認可的兩位湖北律師有自由探視權。記者試圖聯絡鄧玉嬌母親,其電話依然無人接聽。兩位新任代理律師的消息在網上公佈後,有網友人肉搜索到,他們的手機號碼隨即被公佈上網,但這兩位律師電話也一直無人接聽。 新華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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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