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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擬在10區縣試點城鄉居民養老險

 

CCTV.com  2009年05月26日 02:4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重慶晚報  

  年滿16周歲以上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等均可參加,2012年覆蓋全市

  本報訊 農村居民及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將可買養老保險。昨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了《重慶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凡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以上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年滿60周歲以上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待遇的人員,可自願參加養老保險。

  據悉,該《指導意見》的總體思路是“低水平、廣覆蓋,先創建機制,搭建平臺,再逐步適時提高標準”。《指導意見》的出臺,標誌著我市將目前還沒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安排的最後幾類人群也被納入了社會保障體系,實現了政策全覆蓋。

  今年我市將選擇10個左右的區縣,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定後進行試點,以後每年增加10個左右的區縣試點,到2012年在全市所有區縣全面開展。

  依照該指導意見,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年繳費標準分設幾個不同檔次,由參保個人自願選擇。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參保人員可自願選擇不同檔次,實行一次性躉繳。有條件的村集體要對參保人員給予繳費補助。

  參保之後如何享受養老待遇呢?據了解,正常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老年人員一次性繳足費用,均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正常參保人員繳費年限越長,養老待遇水平就越高。如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將發給一次性死亡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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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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