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朝聞天下):再來關注樓市當中的新動向。北京日報:“小産權”房、“鄉産權”房銷聲匿跡了一段時間後,又有一批鄉産權房以“使用權”房的名目重出江湖。
所謂“使用權”房是指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房子。在京郊的某一樓盤就是這樣性質的一個樓盤。開盤時,售樓人員稱:此樓盤沒有産權,但是有50年的使用權。需全款付款,不能按揭。”為了確保購房者的權益,開發商承諾會給買房人出具房屋使用權證,如果將來遇到土地拆遷情況,拆遷收益歸買房人。
“使用權”房如何而來?這樣的“使用權”房“押”的是將來集體土地合法轉讓的“寶”。目前,國土資源部正在研究新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採用出讓、轉讓等多種方式有償使用和流轉的規定。然而目前政策未明朗的情況下,“全款購買這樣的使用權房風險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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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