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晚間新聞):
今天此次事故的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予以逮捕,3名責任人被免職。
經查實,犯罪嫌疑人程繼昂在並不具備相關資質的情況下,拿到紅旗高架橋拆除工程項目並組織人員施工。而在施工過程中,擔任工程總監理的禹卓等人並沒有對其資質和相關安全措施予以審查。 經檢察機關審查,依法批准對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程繼昂、禹卓等9人予以逮捕。
同時經調查組初步調查核實,株洲市建設局局長、黨組書記沈平,株洲市建設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局聯絡該項目的分管領導曾建華,市建設局信息工程辦主任、紅旗路高架橋項目負責人丁威對紅旗路高架橋拆除過程中發生的坍塌事故,在監督管理方面負有重要責任。株洲市委研究決定,對上述三人依照法定程序,免去黨內外職務。目前,事故責任調查工作還在進一步深入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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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