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依法、科學、及時、有序,有效防止疫情進一步傳播,省衛生廳日前出臺《安徽省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防控管理實施方案(試行)》,對密切接觸者的判定、調查及追蹤、管理等作出明確定義,並提出具體要求。
《方案》規定,密切接觸者是指在未採取有效防護措施情況下,接觸傳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體包括診斷、治療或護理、探視病例的人員;與病例共同生活或有過近距離接觸的人員;直接接觸過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體液;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環境或物體的人員等。醫學觀察期間是指密切接觸者與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最後一次接觸之日起順延至第七天結束。
《方案》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追查所有密切接觸者,並負責組織實施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對密切接觸者進行指定場所集中醫學觀察或居家醫學觀察;居家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及同居所人員不得外出,集中觀察的密切接觸者應保障分室居住。原則上,市級應設立可容納100人以下的集中醫學觀察場所,縣級設立容納30人以下集中醫學觀察場所,集中醫學觀察場所應選擇相對獨立、遠離人口集中的城區建築如賓館等。同時,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每日對密切接觸者健康狀況進行訪視並做詳細記錄。醫學觀察期間,密切接觸者如出現急性發熱或呼吸道症狀,應按照要求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採樣和檢測,並對與其有密切接觸的全部人員進行醫學觀察。醫學觀察期滿,如密切接觸者無異常情況,應及時解除醫學觀察,並由負責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書面健康證明。(王慧慧)
相關新聞:
[視頻]全球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增至9830例 死亡79例
責編:汪蛟龍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