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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項方案推動兩岸合作 年內組織採購團五次赴臺

 

CCTV.com  2009年05月18日 09:1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齊魯晚報  

  據新華社廈門5月17日電(記者 許雪毅 茆雷磊 王凡凡)為落實溫家寶總理上月在博鰲亞洲論壇期間提出的五項重要對臺舉措,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在17日上午舉行的首屆海峽論壇大會上宣佈了八項具體方案。

  一、推動大陸企業赴臺投資。商務部、國務院臺辦今天將正式發佈《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的辦理程序。大陸主管部門近期將有序組織電子、通訊、汽車製造等行業的骨幹企業赴臺投資考察,進行企業洽商與項目對接,推動赴臺投資取得實際進展。

  二、擴大對臺産品採購。大陸主管部門將組織農産品採購團,於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赴臺採購水果、蔬菜、水産品及農産加工品,同時還將組織有實力的企業於今年5月、6月、7月三次赴臺,洽商採購台灣工業消費品、日常生活用品、食品深加工産品和特色工藝商品。

  三、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台資企業拓展大陸市場並參與大陸擴大內需的基礎設施和重大工程建設。大陸各地臺辦將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為台資企業提供協助,推薦符合資質的台資企業參與當地基礎設施和重大工程建設。

  四、增加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本著健康有序、規範管理的原則,逐步擴大大陸居民赴臺旅遊規模,增加赴臺旅遊人數,進一步促進兩岸旅遊雙向交流,今年內爭取超過60萬人次赴臺。

  五、推動協商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大陸方面願意以積極和開放態度,與台灣方面商談簽署符合兩岸經濟發展需要,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六、進一步向台灣居民開放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新增統計、審計、價格鑒證師、社會工作者等10類共11個項目。

  七、加強兩岸農業合作平臺建設。大陸方面在原有批准設立11個台灣農民創業園基礎上,新增設立福建莆田仙遊、福建三明清流、安徽巢湖和縣、江蘇淮安淮陰四個台灣農民創業園。

  八、許可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臺民事法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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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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