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4日電 據台灣TVBS報道,陳水扁日前聲稱不滿“司法不公”而第三度絕食,送醫治療後被還押看守所,陳水扁委任律師13日再次前往看守所律見,律師表示,已完成延押抗告狀,將再次為陳水扁提出抗告。
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表示,對於合議庭裁定的還押理由會提出三點質疑,認為所有理由都不存在,都是以推測、意測來判決被告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律師認為這是違法。
另外,檢察官提出扁家友人黃芳彥仍逃亡美國,有機會協助陳水扁潛逃出境,律師也表示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
再此,龍潭、南港等案證人都已經交互詰問完畢,當初檢方曾表示,若證人都已詰問完,就沒有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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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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