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5月10日電(記者程士華)安徽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作出一審判決,該案涉案人員虛開增值稅發票累計金額達6700多萬元,主犯孫佔雲被判處死刑。
孫佔雲係亳州市譙城區人,在上海市居住,2002年因犯詐騙罪被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8月,孫佔雲、顧成華等人以7萬元購得茂龍藥材站。茂龍藥材站轉讓後,沒有經營場所,也沒有任何實物交易。2005年8月,茂龍藥材站法定代表人變更為程效山。
該團夥成員孫佔雲、顧成華、陸連祥、孫芳俠、程效山、馬德遠等人進行了詳細的分工安排。孫芳俠、馬德遠負責在亳州辦理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農副産品收購發票、做賬等工作。孫芳俠把領取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于孫佔雲,再由孫佔雲安排陸連祥打票。陸連祥把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三聯的出票單位打成茂龍藥材站,受票單位打成藥業單位,産品名稱打成中藥材,把第一、二聯的出票單位套改成亳州市茂龍煤炭經銷有限公司,受票單位套改成真正的受票單位,産品名稱套改成煤炭。套改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孫佔雲、顧成華等人出售。經查明,2005年至2007年,孫佔雲等人共計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680多份,票面金額6700多萬元,稅額810多萬元,受票單位抵扣稅款790多萬元,追繳稅款80多萬元,造成國家稅款流失710多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孫佔雲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發票管理規定,夥同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其行為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而且,孫佔雲在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應從重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並追繳其非法所得。
責編:孫潔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