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澳門5月6日電(記者劉衛國)澳門特區政府身份證明局6日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接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通知:自2008年12月24日起,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進入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逗留最多90日。
基於對等原則,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國民亦可免簽證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最多90日。
到目前為止,共有78個國家和地區同意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9個國家給予特區旅行證免簽證待遇。
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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