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央行獲悉,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日前聯合發出了《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
通知要求,無正當理由不允許個人代理多人辦卡。已在銀行大量開戶或辦卡的持卡人申請辦卡,要從嚴審查,並加強風險防控。發卡機構不得將信用卡發卡營銷業務外包。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禁止單位代辦信用卡。
通知要求,對同一持卡人大量辦卡、頻繁開戶銷戶、短期內資金分散匯入集中轉出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進行反洗錢報送。對有疑似套現、欺詐行為的持卡人,發卡機構可採取臨時鎖定交易等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通知要求,未經持卡人主動申請並書面確認,發卡機構不得為持卡人開通電話轉賬、ATM轉賬、網上銀行轉賬等自助轉賬類業務。持卡人開通電話、ATM轉賬的,每日每卡轉出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人民幣。持卡人開通網上銀行轉賬的,應採用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等安全認證方式,否則單筆轉賬金額不應超過1000元人民幣,每日累計轉賬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人民幣。
通知還要求,加強ATM巡檢、監控。收單機構要對ATM建立定期巡檢制度,及時發現和排除風險隱患。要加大傍晚、夜間等案件高發時段ATM的巡查和監控力度,完善技術措施,創造條件實現ATM的實時監控。(趙琳琳)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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