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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就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答問

 

CCTV.com  2009年05月05日 18:2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提高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努力形成長效機制

  ——中組部負責人就制定下發《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5月5日電(新華社記者譚浩) 近日,中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長效機制意見》)。中組部負責人就《長效機制意見》有關情況回答了新華社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長效機制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去年,中組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試行)》,對這項工作作出了部署。各級黨委、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大力支持,廣大高校畢業生踴躍參與,基層幹部和農民群眾普遍歡迎。總的看,選聘工作進展順利、效果很好。中央領導同志對選聘工作高度重視,先後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既注重對大學生“村官”的激勵保障,又要強化競爭擇優,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流得動,真正成長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骨幹力量和黨政幹部後備人才。這次12個部門共同制定出臺這個《長效機制意見》,就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聘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規章制度,不斷提高選聘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水平,逐步形成選聘工作的長效機制。

  問:哪些部門負責招考大學生“村官”?

  答:中央有關部門已決定,從2008年開始,連續用5年時間,選聘10萬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每年選聘2萬名。這次《長效機制意見》提出,選聘工作每年集中開展一次,原則上由省區市一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統一組織實施或省、市兩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共同組織實施。各地根據中央有關部門分配的選聘名額,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條件進行選聘。同時,也可結合實際,自行選聘一定數量的大學生“村官”。各地自行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也要嚴格選聘條件和程序,確保選聘質量。自行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所需工作、生活補貼費用由地方財政支付。

  問:報考大學生“村官”的高校畢業生需要具備什麼條件?選聘主要有哪些程序?

  答:中央有關部門規定,選聘對象為30歲以下應屆和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重點是應屆畢業和畢業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也可選聘。另外,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團中央等部門組織的到農村基層服務的“三支一扶”、“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活動期滿的高校畢業生,本人自願且具備選聘條件的,經組織推薦可作為選聘對象。各省(區、市)此前已經選聘到村的大學生“村官”,本人自願,通過組織考察推薦,可轉為選聘對象。這次出臺的《長效機制意見》強調,主要選聘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是中共黨員或擔任過學生幹部的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中央有關部門確定的選聘條件和發佈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基本程序進行。

  問:對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補貼有哪些規定?

  答:中央有關部門規定,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補貼比照本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水平確定,中央財政補貼按照西部地區人均每年1.5萬元、中部地區人均每年1萬元、東部地區人均每年0.5萬元的標準撥付,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承擔。同時,中央財政給大學生“村官”按人均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長效機制意見》提出,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補貼,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地方財政補助資金共同支付。

  問:對大學生“村官”參加社會保險是如何規定的?

  答:《長效機制意見》提出,大學生“村官”聘用期間,按照當地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其中在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地方,應在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為其辦理補充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繳納,個人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在個人補貼中代扣代繳,具體手續由縣(市、區)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其中工傷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待遇,由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發放。相關費用,納入財政給予的工作、生活補貼範圍。

  問:對大學生“村官”償還學費和助學貸款有什麼規定?

  答:《長效機制意見》規定,對於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農村基層的大學生“村官”,國家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其中,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畢業的大學生“村官”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由中央財政補償和代償。地方所屬高校畢業的大學生“村官”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辦法,由選聘地制定。對於被選聘到其他地區農村基層的大學生“村官”,鼓勵選聘地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的大學生“村官”,必須在聘期內考核稱職。

  問:如何使大學生“村官”在農村有事幹、幹得好?

  答: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關鍵是要讓他們在農村幹事創業、發揮作用。《長效機制意見》提出,基層黨委政府要幫助大學生“村官”開展工作,主動給他們壓擔子,交任務。一要明確崗位職責。鄉鎮黨委和村“兩委”要給大學生“村官”安排具體工作任務,例如,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有關安排部署,組織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任務,做好本村産業發展規劃,領辦創辦專業合作組織、經濟實體和科技示範園,配合完成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管理檔案、文字材料起草和遠程教育終端接收站點的教學組織管理、設備網絡維護,村務重大事項討論等工作。還可結合實際,承擔村團組織的工作。二要實行結對幫帶。鄉鎮黨委要為每個大學生“村官”確定1名鄉鎮幹部和1名村幹部進行結對聯絡幫帶,面對面進行幫助指導,提高大學生“村官”能力素質,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狀況,做好心理疏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經常走訪了解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三要注重實踐鍛鍊。鼓勵他們在農村創業,幫助確定合適的項目和任務,並通過適當政策傾斜和市場機制辦法,為他們提供支持。縣、鄉兩級組織召開有關會議,可安排優秀大學生“村官”代表列席參加。把綜合素質好、議事能力強的大學生“村官”推薦為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團代會、婦代會代表人選。四要搭建信息交流平臺。中央有關部門依託互聯網和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建立大學生“村官”網絡交流平臺,加強與大學生“村官”的聯絡交流。各地可通過政務網站、報紙、電視、廣播設立大學生“村官”信息專欄、網站、專用信箱、熱線電話等,為大學生“村官”提供多種信息交流平臺,及時收集、受理大學生“村官”反映的問題。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積極開展優秀大學生“村官”巡迴報告、經驗交流等活動,推廣宣傳幹事創業的先進典型和創業經驗。五要強化管理考核。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負責大學生“村官”的考核,鄉鎮黨委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結果報縣委組織部備案,作為大學生“村官”享受續聘、獎懲、考試加分等優惠政策的重要依據。

  問:《長效機制意見》對大學生“村官”培訓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加強對大學生“村官”的培訓,將對幫助他們儘快適應農村環境,進入工作角色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長效機制意見》規定,各地要把大學生“村官”納入整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建立健全崗位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市、縣兩級組織實施好培訓工作。每位大學生“村官”都要進行崗前培訓。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崗位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7天。在培訓內容上,突出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市場經濟知識和農村經營管理知識等方面內容。在培訓渠道上,依託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高等學校、幹部學院、團校等進行培訓。在培訓方式上,採取優秀大學生“村官”介紹體會、鄉村幹部傳授經驗、組織大學生“村官”實地考察學習等方式。另外,教育、科技、農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扶貧等部門也要積極組織進行專項培訓。高等學校也要結合大學生“村官”特點和工作需要,開展繼續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學力教育。

  問:大學生“村官”任期結束後的出路有哪些?

  答:《長效機制意見》提出,要建立大學生“村官”正常流動制度。一是鼓勵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幹部。對表現優秀、黨員群眾認可、擔任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的大學生“村官”,鼓勵他們長期在農村基層幹部崗位上建功立業。留任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可以繼續享受中央財政補貼。二是推薦大學生“村官”參加公務員考試。對於表現優秀、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可以享受公務員報考的優惠政策。各級黨政機關要注重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優秀大學生“村官”中招考公務員,並明確錄用比例;鄉鎮機關補充公務員,要逐步提高從大學生“村官”中考錄的比例;選調生主要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中招考。三是扶持大學生“村官”自主創業。各地將結合實際,建設和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村官”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重點幫助和支持那些有創業意願、創業能力、創業優勢的大學生“村官”。強化大學生“村官”創業指導服務,積極開展信息諮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等工作。各級共青團組織將大學生“村官”創業納入促進青年創業就業總體部署。高等院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四是引導大學生“村官”另行擇業。對於聘期考核稱職,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參加公務員招考的,幫助和支持他們另行擇業,擇業前可免費參加一期職業培訓。對於素質能力不適應崗位要求、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的,將予以解聘,引導另行擇業。鼓勵和引導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等用人單位,優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農村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五是支持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深造。聘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優惠政策等。

  問:大學生“村官”是否就是公務員?

  答:大學生“村官”不是公務員。《長效機制意見》規定,大學生“村官”是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係非公務員身份。大學生“村官”要進入公務員隊伍,還必須經過公務員考試。當前,社會上有些人以為當上大學生“村官”就進入了公務員隊伍,這是一種誤解。

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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