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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偵破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CCTV.com  2009年05月01日 09:5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哈爾濱偵破一起涉案金額巨大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新華網哈爾濱5月1日電(記者高增雙)在4月30日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哈爾濱市公安局通報了成功偵破哈爾濱英霞實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情況。

  哈爾濱英霞實業有限公司未經任何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以“原始股”“産權股”“期權股”“有獎銷售”等投資名目,以月返本金3%-6%的高息為誘餌,涉嫌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截至2009年4月29日,共有319人到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非法吸存數額達人民幣8644.17萬元。

  2008年12月,哈爾濱市公安局先後接到英霞實業有限公司部分投資人報警稱:這家公司從2003年開始以出售“期權股”,月返利3%的形式非法向社會吸收公眾存款,他們已投資300余萬元。市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對英霞實業公司經營情況進行調查,並於2008年12月25日依法立案,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

  經調查,英霞實業有限公司為民營企業,成立於1999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是焦英霞,註冊資本為人民幣200萬元。這家公司2003年3月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3711.1萬元,2004年12月增至人民幣8500萬元。與其關聯的企業國內共有13家,除英霞實業公司外,其他註冊公司均無實際業務。另外,英霞實業有限公司境外註冊1家公司,為法國中龍國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經查也無實際業務。

  公安機關現已查明,焦英霞以英霞實業有限公司為依託,自2002年5月至2008年12月期間,推出“期權股”“産權股”“原始股”“入股權”“網絡銷售”“有獎銷售”等10種名目的“投資産品”,通過這家公司所謂的“部門經理”和“推薦人”,以互相介紹的方式,吸引不特定人員到英霞實業公司分設的五處銷售地點投資。部門經理和推薦人推薦成功後可獲得投資客戶投資額0.3%的好處費。這家公司非法吸收的投資款除部分用於投資買地建廠、購置生産設備、辦公用品、人員開銷、日常支出外,其餘用於高息返利。

  2009年3月21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對焦英霞依法刑事拘留,4月22日,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已經對查獲的這家公司財務會計賬目等資料進行司法審計,對7名涉案人員依法刑事拘留,其中1人被批准逮捕,對13名在逃人員網上通緝。

  目前,公安機關現已查封的資産總估值超過1億元人民幣,並全力追繳其他涉案資産。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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