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規劃土地系統腐敗窩案5人被判刑 原副局長陳立奇被判11年徒刑
新華網海口4月30日電(記者鄧伽)30日,海口市規劃土地系統腐敗窩案5名被告人受到公開宣判,其中海口市規劃局原副局長陳立奇因受賄13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此案其餘4名被告人分別為海口市規劃局原總規劃師王小山、海口市國土局土地利用科原科長楊冬珠、海口市財政局國庫支付局原副局長王力以及非國家工作人員鄭創輝。
30日上午,海南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陳立奇、楊冬珠、王力、鄭創輝4人的受賄或貪污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3月至2008年6月,被告人陳立奇擔任海口市規劃局副局長期間,兼任海口市處置積壓房地産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主管用地規劃管理和審批等工作。在此期間,陳立奇利用職務之便,為11家單位謀取利益,並先後非法收受11家單位130萬元人民幣。
在法院當天的判決中,楊冬珠因受賄107萬元和8000美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王力因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15年;鄭創輝因在與王力等貪污和受賄的共同犯罪中係從犯,被判有期徒刑5年。
30日上午,海南儋州市人民法院對王小山受賄案也同時進行了一審判決。王小山在2002年至2007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非法收受32個單位和個人的錢財71.5萬元和8000美元,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法院判處王小山有期徒刑10年。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庭長宋家法介紹,此次海口市的規劃、城建、國土系統腐敗窩案總共有12件12人,已有11件11人由檢方提起上訴,另有1件仍在偵查。30日判決的這5案其本質是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和權錢交易,與房地産開發聯絡緊密。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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