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陽宗海砷污染案開庭審理,被告方對於檢察機關的指控,均給予了否認,並就污染成因提出新的觀點:陽宗海砷污染不能排除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的因素。而公訴方則認為,“這種假設,是試圖讓已被污染的大自然再來替人揹黑鍋”——
成因之爭的背後,凸顯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一方面是陽宗海被污染了,而且很嚴重,需要全球招標治理;另一方面則是,公開招標不了了之,官方稱湖水水質在不斷好轉,到底污染水體經沒經過治理,還是湖水自身凈化功能在發揮作用,人們均不得而知。
澄江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審理歷時6天,4月19日結束。法院表示,將待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
在庭審現場,被告單位雲南澄江錦業工貿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人云南澄江錦業工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大宏、總經理李耀鴻、生産技術部部長金大東對雲南省澄江縣檢察院所指控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均給予了否認。
控辯雙方的焦點之爭,是陽宗海砷污染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人為造成,還是不排除有一定的地質成因。
汶川地震引發陽宗海砷污染?
此前,被告方辯護律師馬軍就曾提出一個“驚人”的觀點:陽宗海砷污染不能排除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的因素。
4月14日開始的庭審中,被告方辯護人出具了一份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在北京組織召開的“地震對地質環境影響”研討會的《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稱,經過對陽宗海500余件水樣測試分析發現,陽宗海水含砷量總體上是一致的,表層水和深層水含砷量沒有顯著差異;通過計算,陽宗海砷總量高達77噸(不包括沉積物,也有專家認為是101噸)。
分佈均勻的這麼多砷是從哪來的?
專家的一種觀點是,陽宗海及其周邊地區存在富砷地質構造,加之陽宗海處於全新活動的小江深大斷裂帶上,不排除在地殼發生劇烈活動時,把地下已存在的富砷熱液通過深大斷裂帶向上運移而進入水體,從而導致陽宗海砷含量驟然升高這種地質成因的可能性。
3月13日召開的“地震對地質環境影響”研討會上,來自清華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工業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吉林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地震局防災科技學院、中國地質科學院及國土資源部、水利部等有關部門的院士、專家聚集北京,就地震對地質環境産生的影響進行了專題研討。
專家們認為,地震不僅激活了部分已存在的崩塌滑坡體,還産生了大量新的地質災害,對地質環境、生態環境和地下水環境等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地震影響區的地質環境將隨當地經受的地震動烈度、地質環境條件組合和外在因素干擾等發生一定的變化,這種影響是十分罕見的。
專家表示,地震發生後,陽宗海遭受了嚴重的砷污染,他們建議對陽宗海地區的地質構造、煤層砷含量、補給泉水與陽宗海的關係等開展調查研究。
同時,專家建議對陽宗海地區水文地質條件、環境容量進行專題研究,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砷含量調查,監測、收集匯水區物理化學性質等資料,篩選其影響因子,分析砷污染原因。“短時間內入湖砷量之大,再根據陽宗海周邊的水文地質狀況,不能忽略‘5 12’汶川地震後多次地質變化對陽宗海水體砷污染可能造成的影響。”
對此,公訴方則認為,辯護人的這一説法只是假設,“我們已從地震局取得相關證據資料,從2007年到2008年澄江的地震發生了數十次,但震級最大的才2.5級,且‘5 12’地震中澄江連震感都沒有,所以陽宗海砷污染不是地質原因造成的。這種假設,是試圖讓已被污染的大自然再來替人揹黑鍋!”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