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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門頭溝襲警案主犯被執行死刑(圖)

 

CCTV.com  2009年04月30日 08:4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昨日,門頭溝襲警案主犯張心磊被執行死刑。通訊員 王文波 攝

  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 通訊員王文波)一言不發,門頭溝襲警案主犯張心磊被押往刑場;一聲槍響後,他25歲的生命結束。昨天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執行命令,北京市一中院對張心磊執行死刑。

  聽復核書 未發一言

  昨天9時許,戴著手銬腳鐐的張心磊被帶到法庭。法官詳細詢問了他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隨後,向他宣讀了最高院的死刑復核決定書。

  張心磊獨自一人站在法庭,法官宣讀執行命令後,他一言不發,表情平靜。法警準備將他押赴刑場,他雙手抬起,頭漸漸低下,直到壓在拳頭上,深深地吸了幾口氣。

  法院工作人員問他是不是緊張,張心磊舒了一口氣説:“沒什麼,挺好!”隨後,法警將他押赴刑場。

  談及妻女 “無話可説”

  根據規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後,執行死刑前一天,死刑犯可與家屬見最後一面。一中院將此規定通知了張心磊和他的家人,但他們都沒有申請會見。

  被一中院判處死刑時,提到女兒,張心磊曾流出了眼淚。昨天執行死刑前,法院工作人員向他提起妻女,問他是否想念妻女,有無話語留下。“我現在都這樣了,還有什麼好説的。”張心磊説。

  “砰”的一聲槍響,張心磊被執行死刑。

  ■ 事件回放

  2006年10月22日晚11時許,張心磊夥同堂兄張新亮在門頭溝區一公路旁盜剪通訊電纜,並駕車闖過盤查的檢查站。執勤民警唐成文駕警車追趕上後,被張氏兄弟殺死拋屍。

  受審時,張心磊將所有罪責攬下,説整個過程張新亮沒有參與。

  2007年11月1日,一中院判決張心磊犯有故意殺人罪、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和盜竊罪,判處死刑。張新亮被判處死緩。

  張心磊上訴被駁回。

  ■ 相關新聞

  被害民警妻子告慰英靈

  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昨天下午,烈士唐成文的妻子和哥哥,趕到八寶山烈士陵園,灑酒告慰英靈。

  唐成文妻子穆女士説,她感覺很高興,兇手終於伏法了,不僅對唐成文,還是對所有一線民警的告慰。

  “單位照顧我,孩子上學也很努力,我們都將悲痛化為了力量。”穆女士説。

  唐成文的哥哥唐先生説,弟弟被害時,母親正在住院,儘管當初全家人都刻意向母親隱瞞,最終她還是知道了這個噩耗。之後,母親很少出門,經常看法制欄目,並囑咐他們注意安全。

  “我們既為弟弟感到自豪,也感覺到警察的辛苦、張心磊的殘忍。”唐先生説。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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