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28日上午審理機要費案,陳水扁由法警押解步上警備車。
中新網4月29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機要費案,28日傳訊“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和陳水扁首度對質。陳水扁律師團準備近200個問題詰問陳鎮慧,庭訊到晚上,讓每個人都“累翻了”,公訴檢察官林勤綱更是吃不消,一度身體不適而吃藥。
陳水扁律師團昨天持續“打李”策略,質疑為何李登輝可以用機要費核銷寓所水電費及雜支,而陳水扁卻不行?據了解,李登輝在任內是否違法使用機要費,扁已向特偵組告發,檢方偵辦中。
陳鎮慧表示,從她保管機密費開始,馬永成就告訴她“機要費是‘總統’的錢”。至於為何以機要費支付扁家的稅單或私人消費,陳鎮慧説,玉山官邸拿這些單據報帳時,扁家沒拿錢給她報銷,她只能用機密費支付。
陳鎮慧指出,馬永成曾交代她陳水扁要捐400萬元,要她先以機密費預支,以後再從陳水扁版稅補墊;但當她幫扁捐款後,版稅下來卻沒有歸墊,反而進了吳淑珍口袋。
律師鄭文龍詰問陳鎮慧,每月以“總統府”員工的犒賞清冊領出機要費,長達一年五個月,卻沒有實際犒賞,難道不覺奇怪?質疑陳鎮慧公私帳不分且自作主張。
陳鎮慧答稱,吳淑珍要求先領出錢,因為陳水扁常要犒賞,領了先保管著,“他們(扁珍)沒説要發,我怎敢去發?”而過去同仁收的犒賞金,都是馬永成採個別發放,她不知道同事到底領了多少,自己也不敢去問。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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