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申辦世界博覽會必須遵從以下幾個步驟:
一、申辦:申辦國在申辦世博會報告中必須表述開幕和閉幕的日期、主題和主辦主體的法律狀態。這些內容由申辦國家以申辦報告形式遞交于國際展覽局執行委員會。
二、考察:國際展覽局組織考察團對申辦國進行現場的項目評估。考察團在國際展覽局副主席的帶領下,可以就技術方面或金融方面詢問細節問題,主要方式是查閱文獻依據。這項徹底的調查是送交執行委員會的報告的基礎,此項報告最終還將被送交全體成員國代表大會審議。
三、投票:申辦世博會項目通過了程序、機構審定後,將由國際展覽局代表大會投票決定申辦國的舉辦權。如果不止一個國家參與競爭舉辦權,代表大會將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産生舉辦國。
四、註冊:舉辦國在正式的審議和承諾遵守國際展覽會公約,並簽訂相關協議後,向國際展覽局註冊擬舉辦的世博會。
這些手續程序完成需要三年的時間,最終形式以授予國際展覽局旗幟為完成標誌。與此同時,舉辦國政府可以開始通過外交渠道向世界各國發送對世博會的參加邀請。
在世博會舉辦過程中,國際展覽局通過總代表委員會(總代表是對參加國政府所派出的高級代表的稱號)和選舉産生的指導委員會對世博會進行管理,指導委員會與世博會組織者始終與國際展覽局保持著緊密的聯絡。
責編:李丹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