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數類輕微交通違法警告處理
駕駛證丟失或損毀期間仍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運輸水果、蔬菜等鮮活農産品超載30%,將不再被罰款和記分。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昨日出臺《湖北省部分輕微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適用警告教育放行暫行辦法》,5月1日起施行。警告教育放行須佔交通違法行為處罰總量的25%。
9類輕微違法教育放行
同類違法“事不過三”
依據《辦法》,機動車9類輕微違法行為,未造成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後果,且違法行為人立即消除違法狀態,交警將糾正其違法行為並書面警告後放行。
9類輕微違法行為包括: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停車等候;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範圍內懸挂、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對安全行車未構成嚴重影響;駕駛證丟失或損毀期間仍駕駛機動車,但能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並經查證具有合法有效駕駛資格(2類違法);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誌或強制保險標誌,經指出後能立即改正(2類違法);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未粘貼或懸挂實習標誌;使用教練車教學時,與教學無關人員乘坐教練車;因不可抗力原因,未將故障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
9類輕微違法“事不過三”。每次輕微違法,由執勤民警按照簡易程序規定,填寫《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錄入交通違法信息系統。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同一種輕微違法行為被處以3次書面警告處罰的,自第3次起,由違法信息系統直接按法定標準計入罰款處罰一次。
3類特殊情況造成違法予以放行
機動車駕駛人因3類特殊情況造成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未造成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後果,經核實後予以放行。
這3類特殊情況為:機動車搭載急救病人到醫院就診;機動車執行搶險救災、緊急救護等緊急任務;機動車運輸蔬菜、瓜果、肉禽蛋等鮮活農産品超載30%以下。(記者李亦中 通訊員金浩 韓濤)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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