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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將實施養犬管理條例“危險犬”概念引爭議

 

CCTV.com  2009年04月16日 11:1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新網  

  新修訂的《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將於七月一日實施。《條例》明文規定“嚴格管理區內禁止飼養、銷售、繁殖危險犬。松獅犬、中國沙皮犬、巨型雪納瑞等溫順巨犬將獲得條例允許飼養。

  愛狗人士認為,規定極具人情味,大呼支持,而部分市民則對危險犬概念的界定提出質疑,他們認為大型狗即使性

  情溫和,但看著都讓人膽戰心驚,而有些所謂溫和的小型犬也會有發生咬人事件。

  家住跑馬地花園的於小姐非常贊成養犬管理條例,她養了一隻七個月大的邊境牧羊犬。她説:“狗是否危險並不取決於狗的大小,現在有些小狗也會咬人的,因此不以大小作為標準是合理的。”

  市民陳先生也認為禁止養危險犬是正確的,他家裏養了一隻蝴蝶犬,個頭非常小,一些兇猛的狗經常欺負它。他説人和動物和諧相處,這樣生活才會有更多的樂趣。出門遛狗的時候隨手攜帶紙巾或報紙已經成了他的習慣。

  對於將要實施的養犬管理條例中危險犬的界定,部分市民都提出自己的質疑和擔憂,有誰看到一隻龐然大物在那裏會不害怕?難道溫和犬就不咬人嗎?

  市民黃先生抱怨説:“即使有些個小的狗只,看似沒有危險性,但可能是關在家裏太久了,出來也咬人,尤其小孩子們怕得要死。”

  部分物業管理部門表示,如果業主養的狗發生傷人事件,或者業主養了規定中的危險犬,物業方面也只能進行説服協調,沒有強制執法的權限。“即使是警察,拿他們都沒有辦法,我們就更沒有辦法了。” (陳建)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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