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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轉變職能提高效率進一步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意見

 

CCTV.com  2009年04月15日 10:4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北京日報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進一步建設服務型政府,結合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實施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的要求,立足首都實際,適應新形勢變化,深入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強化服務功能,切實加強作風建設,著力強化“履職效率、管理效能、服務效果、創新爭優”績效管理,努力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行政體制和工作機制。

  (二)實施原則。全面正確履行職能原則。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強化統籌協調力,增強決策執行力,嚴格市場監管,加強社會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務,努力實現行政行為“效率高、效果佳、效益好”。

  科學民主決策原則。牢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不斷完善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和程序,切實提高執政水平和領導能力。

  依法行政原則。堅決貫徹中央方針政策,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政府職責,全面落實依法行政責任制,嚴格落實行政問責制度,切實加強行政效能監察。

  勤政廉政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大力弘揚艱苦奮鬥、勤儉辦事的優良作風,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主動推進政務公開,大興民生、德政工程。

  (三)工作目標。以開展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年活動和機構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政府系統規範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設,確保市政府重大決策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可行性;進一步優化政府組織結構,理順職責關係,完善政府職責體系;進一步完善日常工作運行機制,促進市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進一步加強政風建設,深入開展糾風工作,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方針政策及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提高行政效能,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管;進一步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增強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進一步振奮精神,堅定信心,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建設。

  二、轉變政府職能,切實提高行政效率

  (一)加強組織機構建設,科學配置行政資源。圍繞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明確工作職責,強化部門責任,健全行政運行和管理制度。要改進管理手段和方式,完善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理順職責關係,解決部門職責交叉、關係不順、權責脫節和效率不高的問題,實現以責定權、權責一致,做到權力與責任對等。要建立健全部門之間協調配合機制,職能部門在做出重要決定前,應主動徵求所涉及部門的意見,努力達成共識,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提高公務員公共服務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執行落實能力,不斷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各區縣政府要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深化北京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京發〔2009〕2號)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市區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京發〔2009〕3號)精神,做好機構改革工作,進一步理順職責關係、明確強化職責,優化組織機構、規範機構設置,立足區域功能定位,強化執行和執法監管職責,維護城市運行秩序和社會穩定,促進本區縣經濟社會發展。

  (二)加強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國發〔2004〕10號),建設法治政府,努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要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增強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程度,重點抓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護人民群眾基本權益、改善民生、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加強社會管理和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要嚴格實施行政許可法,嚴格依法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行政權力,要使保護合法、服務守法與糾正違法相統一,加強執法協調,提高執法效率,確保法律法規規章正確實施。要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監督、法律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以及司法監督、社會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重要事項及時向市委彙報、向市人大報告和向市政協通報。

  (三)加強體系機制建設,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本市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和組織管理、制度保障、場所渠道、專業支撐等工作體系,不斷健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信息發佈協調、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和考核評議等工作機制。要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搭建政府與市民雙向溝通平臺,推進公開渠道向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延伸,推進行政權力的公開透明運行。要繼續抓好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更好地集中民智、樹立信心,提高為民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促進發展和構建和諧,確保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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