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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官員低價購多餘安置房實質是貪污

 

CCTV.com  2009年04月14日 08:1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  

  溫州安置房:安置還是安自?

  一個網絡熱帖曝光一份內部文件,牽出溫州“購房門”事件,黃金地段超大面積,低於市場價格,143套拆遷安置房變身官員住宅。上海進行官員購房情況專項申報,重點聚焦官員低價購房,當低價購房成為權錢交易新形式,如何防止權力尋租?房産申報又能否成為陽光法案的第一步?《新聞1+1》為您解析。

  主持人(董倩):

  歡迎收看《新聞1+1》。

  安置房裏面居然住進了政府官員,而且還高達幾十個人,這樣的一件事在網絡被曝光之後,溫州市馬上就做出了回應,確認此事屬實,但是他們對於這件事情所做出的解釋顯然不能夠讓公眾得到滿意。這件事情接下來會怎麼了結,另外人們的疑問是為什麼在房地産領域總會出現權力的身影。今天我們特別請到北京大學的王錫鋅教授,首先王教授怎麼看溫州這件事?

  王錫鋅(特邀觀察員):

  安置房本來是用於安置被拆遷戶的,但是現在溫州的一些官員卻把安置房當作了一場競相瓜分的盛宴。用安置房首先安置了自己,那麼我們不禁要問,安置房到底用來安置誰?

  主持人:

  我們就先來看一下這個溫州安置房事件的前因後果。

  (播放短片)

  解説:

  雖然溫州數十名官員購買安置房事件已經曝光多日,但時到今日依然是一片謎團。4月9日,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國有資産管理處處長金佩靜面對媒體表示:“情況屬實,但不存在違法違紀,也不存在如何處置官員們購買的安置房問題,將來補上差價就行。”並認為,“發帖揭黑者閒著沒事幹是別有用心。”網友似乎對這樣的回應感到不滿,在互聯網上有人發表評論認為,“公民表達意見怎麼成了閒著沒事幹。”還有網友發起反擊説“有義務自證清白,無資格反詰用心。”圍繞這場官員購買安置房的爭論越發激烈。

  上週二,一則題為“內部資料泄漏,溫州大批貪官集體腐敗浮出水面”的帖子在互聯網上率先將此事曝光,文中詳細披露了溫州市部分政府官員違規購買安置房的事實,帖子中明確寫明這些購房者的姓名、職務、樓盤地段、面積、房號等等信息,有許多是溫州市相關部門的領導幹部,如房管局、工商局、檢察院、公安局等等。

  原來溫州市的安置房是為了安置拆遷戶的住房,但是今年1月,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卻向溫州市政府上報,將多餘安置房按暫定價銷售給外部人員名單。這些住房一共有94套,如果這些安置房在市場上公開銷售,雖然不符合國家規定,但畢竟還説得過去。但是,曝光的帖子顯示,這些外來的購房者卻基本都不是普通市民,全都是有些來頭,據統計,這些購房者中的大多數都是官員身份,局長、行長、院長、主任比比皆是。

  金佩靜(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國資處處長):

  2007年3月1日以後,所有的房子買賣的話,都要進入溫州市招投標中心,網絡上掛牌銷售,以前沒有進入網絡銷售,是這樣的,人們就可以通過各個渠道,到各個銷售單位去買。

  解説:

  誰都可以購買房子,真是這樣嗎?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還是先去看看這些安置房到底是什麼樣的房子吧。

  據了解,這些安置房大多座落在溫州繁華地段,都是在2005年到2007年之間建造的新房,其中一部分還是稀少的頂層房、躍層房,以溫州大南門的頂樓躍層為例,目前市場價要賣到每平方米四萬元,而當時評估價只有一萬元,是現在市場價的四分之一。另一處受爭議的安置房是位於溫州市中心地段的蓮花大廈,距離溫州市著名的五馬步行街只要十分鐘,是購買者按照每平方米8000元的暫定價購得。

  據《溫州市都市報》2005年1月的數據,2005年年初,溫州市區住宅最高房價已經達到每平方米1.2萬元,如此粗略計算,在當時就可獲利約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安置房的總面積達到23700平方米,平均下來人均購房面積為160平方米左右,其中最大一間房屋的面積竟高達329平方米,買主是溫州市房管局的某領導,如果這樣的房子誰都可以買,估計精明的溫州市民會搶破頭。但現實的情況卻是,這些房源都沒有公開發售,是買者都是一些職能部門的負責人。

  金佩靜:

  是2004年到2005年期間的事,不是我當初的事,所以我也不太清楚。

  解説:

  目前,溫州官員購安置房事件仍然是一團迷霧,民眾許多的疑問至今仍然沒有答案,面對溫州方面目前給出的簡單回應,民眾們需要更多的公開解釋,才能夠解開心中對特殊群體利益攝取的擔憂。

  主持人:

  王教授,咱們先來定義一下這個安置房,安置房的投資主體有可能是誰?

  王錫鋅:

  通常有兩類,因為所謂安置房是指拆遷安置房,它主要是因為城市規劃、舊城改造,以及土地開發而進行拆遷,這樣對被拆遷人就要進行安置。所以從這樣的定義來看,投資主體一類是政府,另外一類可能是土地開發商。

  主持人:

  今天我們説的溫州這件事投資主體是政府。

  王錫鋅:

  從目前的報道情況來看,比如説市政府只派國資處的官員來做新聞發言人,來介紹情況,我想可能是由政府來投資的這樣的安置房。

  主持人:

  那作為一個政府是投資主體的話,我們就來看,首先它是一個多餘安置房,按暫定價銷售給外部人。那首先第一個問題,安置房在目前這種城市高度發展,拆遷戶很多的情況下有沒有可能出現多餘的現象。

  王錫鋅:

  多餘要看用什麼樣的標準來衡量,比如説就某一個項目的拆遷來看,可能我們建起來的安置房好像暫時多餘了,但是可能城市還要不斷地拆遷,還要不斷地改造,這樣的話其實從長遠來看,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也不應該存在所謂多餘一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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