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日遊改夜遊 七旬翁狀告旅行社獲賠2000元旅遊券

 

CCTV.com  2009年04月13日 13:3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原定白天遊覽三峽大壩,由於下雨和汛期等原因,日遊改成了夜遊,因視線模糊,沒看清三峽沿途景觀,珠海七旬劉大爺不滿旅行社日遊變夜遊的安排。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一紙訴狀將旅行社告上法庭,訴求旅行社重新安排自己、老伴及孫女三人白天遊覽三峽大壩。

  昨日,記者從珠海市香洲區法院獲悉,該案經珠海市中院調解,旅行社共補償劉大爺2000元旅遊消費券。

  遊客:日遊改夜遊致無法觀景

  原告劉大爺訴稱,2008年7月15日,原告在被告某旅行社珠海公司報名參加2008年7月22日至26日的長江三峽五天遊(原告、老伴及孫女三人同行)。當時行程表的安排是在湖北宜昌住宿一晚,7月23日參觀三峽大壩這個景點。

  可到了出發那天7月22日,在廣州白雲機場的導遊發給遊客的行程表變了,不在宜昌住宿,致使原告在內的全團遊客到達三峽大壩時已是晚上8時以後,遊覽三峽時因一片漆黑什麼也看不到。原告受全團團友5戶16人的委託,回來後寫信給該旅行社負責人説明情況,並強烈要求補回參觀三峽大壩這個景點。

  與旅行社交涉未果,劉大爺將旅行社告上法庭。劉大爺要求旅行社組織自己、老伴及孫女三人重新參觀遊覽三峽大壩。

  旅行社:因天氣變動並沒違約

  據了解,在從武漢前往宜昌途中,遭遇大雨,旅行團到達三峽大壩檢查站時已是傍晚時分。旅行社辯稱,改變行程是依旅遊合同約定的行為。由於旅遊行業的特殊性,受天氣等客觀因素影響大。並非自己隨意變更旅遊行程,而是由於一方面當地出現連續降雨天氣,進入長江汛期,另一方面,旅行社在7月20日收到重慶遊船公司銷售中心關於旅遊航船發航班期和時間有臨時變動的通知,由原定7月23日早上開船,更改為7月22日晚上開船,故行程也隨之調整改變。

  同時旅行社稱,三峽大壩景區可以進行日遊和夜遊。當晚遊三峽時,景區內開啟了所有的照明設備,並非原告所説的一片漆黑,只是遊覽時一直在下小雨,出於天氣狀況對遊客遊覽視覺影響的考慮。被告還額外無償贈送該團遊客參觀三峽博物館。

  判決:顧客獲賠2000元旅遊券

  珠海市香洲區法院審理認為,由於旅遊活動受較多客觀條件限制,往往難以完全按事先約定進行,且原、被告雙方在旅遊合同上已約定:“保證以上行程中所有景點,旅行社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對遊覽城市、景點的先後順序做適當調整”。旅行社變更後的行程並未減少原告旅遊的景點,被告因此並未構成違約。據此,法院認為劉大爺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予以駁回。

  一審敗訴後,劉大爺進行上訴。近日,在珠海市中院調解下,旅行社共補償劉大爺等3人2000元旅遊消費券。(記者陳治家 通訊員蘇倩雯、趙淩)

責編:劉立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